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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后记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24日   来源: 中山政协   
  风俗。泛指历代相沿崦成之风尚,习俗也。《通义·夏宫·合方氏·同其好义·疏》云:“风谓政教所施,故曰‘上以风化下’,又云:‘风以动之’是也;俗谓民所承袭,故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是也。”《汉书·地理志》云:“凡民禀五常之胜,而刚柔缓急声音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是解风俗之事也。风与俗对则小别,散则义通。”是说由自然条件不同而形成的习尚叫俗。   风土人情。指地方环境与民情风尚。《后汉书·循吏传·卫飒》载:“民居深山,滨溪谷,习其风土。”《晋书·阮籍传》云:“籍生平曾游东平,乐其风土。”   杂者。非正史之说也;杂乱无章也;不完整也。   笔者承中山市政协史编委员会、文史笠诸君示意、鼓励、指导,盛意难却,因而不自量力,舞毫弄墨,于1990年5月下旬草成乡民、农事等十来篇初稿,呈请政协吴祖文副主席、文史笠冯英谊笠长等同志审阅。之后,吴、冯等君批示史料有参考价值,然内容广泛而松散,亦不全面,必须作修正与补充。1991年科开始修订与补充工作,至1992年5月底,改成第二稿,新加入淦事篇,即以上所列15篇。《国策·赵策一》云:“前事不记,后事之师。”所录古老事物,期以回顾香邑旧豸,对比中山新容,加深生活于现代中山崭新环境中之幸福感,有助于策奋斗志,牢固树立——明天中山会更好,定要跻身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的意志。   然所列内容,封建迷信色彩有之;陈腐糟粕有之;陈词滥调亦有之。非为宣扬,仅聊以千后世;历代不少先辈,因乏科学知识,为陈规陋习所控,受亡说愚盲束缚,懵然甘为愚弄而不能自拔之状。或有益于研究可爱而美丽之家乡社会进步历程之变化。某些为我邑独特独有,且具有科学进步倾向之事物,为后世继续相传改进,或可成其裨益后辈实践之功。   于修辞、用字、笔划、标点符号之中,或有错、漏、白、拙、冗之弊。幸看官、长辈以及各界有识之士,予以教正。                                   李逻通                                199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