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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孕妇死亡之葬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24日   来源: 中山政协   
  香山一些乡镇,世俗凡妇人死于怀服期,或因难产而亡(称月难),胎儿亦碍死于母腹,所谓“一尸两命”者,埋葬之后,遗属取小蕉树一棵杆于墓前,称招子,取蕉招谐音之意。谓妇人生前招子养于腹中,死后亦可保佑遗夫续娶再招儿郎云云。   蕉类为公孙同根生的丛生植物,再生力极强,老蕉茎生长茂盛时,其地下茎已发生若干新芽,渐渐长成嫩茎,老蕉茎枯死后,嫩茎复生更多。于坟前栽蕉以示对亡妇折胎之哀思,虽是旧俗,其寓意亦良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