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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续 嗣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27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俗例由长子嫡孙,继承祖业,称嗣子或嫡子。以后又称养子各继子为嗣子。清《会典。事例。户口。旗人抚养嗣子》有叙其事。香山从古至今,素有收养别人的儿子为自己续嗣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