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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娘子出家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18日   来源: 中山政协   
  有些姑娘,或因“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未遂所愿,或自身有某种不可告人之隐等等,早萌梳起之念。虽对媒妁缀合,父母命定婚姻不满,但思想束于“三从四德”之教,不便公然反抗,迫而顺从下嫁。婚后,先以不落家为借口,设法逃避夫妇之道,伺机央求金兰姐妹相助,外出佣工,过独身生活。在外仍虔诚以“三从四德”律己,不言离婚之事,保留父母作主之婚姻关系,默认自己属夫婿正室。及至稍有积蓄,出资为夫婿娶平妻(二娘),以生儿续嗣,并永世资助维持家计,但到老不肯返家相聚,此谓娘子出家。这种女性多是聪明能干,处事精明,秉性倔强的英雌。此俗历无文明规例,却于近代仍盛行于小榄、古镇等地,司空见惯,闻者不讥。而于近年亦有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