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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礼仪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31日   来源: 中山政协   
  男女双方同意嫁娶之后,首先由男方择日向女方致送订婚信物、礼物,如金戒指、糖果饼食之类,称“送利事”。再即议订婚期,男方再次致送较多的礼物,除糖果饼食以外,还有小龙凤饼、茶叶、椰角、油煎粉角等等,其数量需足够女方邀请亲友叙茶和分送所用;并随送部分聘金和书于红帖的未来女婿生辰八字。即“请期”、“送庚帖”或“致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