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事篇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31日 来源:
中山政协
香山建县初期,仍没有邑学(又称儒学、学宫、即官办的学校)。富有之家聘落第名士或落难遭流放的仕宦为家庭教师,设私塾课子侄。经过启蒙教育的学子,欲进身仕途,须远道州郡求学。邑郡每年举行童生试,考取生员(诸生、庠生)。考朝晖 邑学或郡学就读的生员,每年或每三年,被荐赴郡、道首府(省会)参加乡试,考取举人头衔。举人是步入仕途的第一台阶,有被选任县官的机会,但获选授者很少;多数举人在家乡继续读书,等候时机赴京参加会试,图获进士衔。考不中举人的唯有等待参加下届试再考。
举人,即推荐选用人才的意思。汉代取用士人不用考试,令郡国的守相荐举地方人士到中央,称举人;唐、宋称被推荐参加进士考试的为兴人;到朝、清代才以考上各省乡度的为举人,举人再到京城经会度及格的为进士。(见《通志·先举略一》)。
《札记·王制》云:“大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造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新唐书·选举志上》载:“唐士之途……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陔余丛考·二八》说:“进士之名,见于王制,秦汉以来,未有此名目也。至隋炀帝始设此科,唐因之。其初有诸科,然大要以明经、进士二科为重,其后又专重进士,此后世进士所始也”。隋、唐科举中最重要的取士科目称进士科。凡举人参加礼部考试,合格者称进士。明、清制度,各省举人公试于礼部,合格者称贡士,再经殿试取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即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见《大辞典》4759页)。考取获贡士、进士头衔,即已经进入仕途,可获授县级,或县以上职级。
学子们进入仕途的另一门径,是应挑选或应考贡生名份。明、清代科举取士,选拔府、州、县学中品学俱优之生员秀才,荐举到京升入国子监肄业,称贡生。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纳贡;清代有副贡、拔贡、代贡、岁贡、恩贡、例贡等,通称贡生。此外,地方的生中也可以捐钱得到贡生资格。(见《大辞典》4550页)。
分述香邑著名学府、书塾等史略及学风、趣事等等于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