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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州市公安局通令全市停止娱乐等通告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13日   来源: 中山政协   
  3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通令全市停止娱乐活动之通告。据1925年3月17日《申报》载《孙耗到粤后之广州市》中披露:   公安局12日通令各区署,所有市内各戏院、影戏院、酒楼、茶居、天台娱乐场,及民间私人住宅民居,或公共场所,一律停止演剧歌曲彭乐燃炮一星期。商店、民居,均须下半旗一月。又中央执行委员会亦于是日千各党员,应一律戴黑色臂章一月。又报界公会,亦发启事停版一天,以志哀悼。   其具体规定,据《孙中山奉安大典》载《广州市公安局转发关于停止娱乐等通告》云:   刻奉大元帅哀典筹务委员会通告,孙大元帅痛于本月1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钟在北京行辕薨逝,所有市民均应遵照下列各条,用表哀悼:   (一) 各戏院、影剧院应由本月12日,起到18日止,停止演剧一星期。   (二) 酒楼、茶馆、娱乐场及民间私人住宅、公共声所应由本月 12日起,到18日止,停止演剧、歌曲、鼓起及燃放各种炮竹一星期。   (三) 所有商店用锣鼓游行,传单告白 及类此项平用鼓起随行者应由本月12日,到18日止,停止一星期。   (四) 应由本月12日起,一律下半旗一个月;各商店、民居及各种场所无旗杆者,即在所悬之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首端缀长方形黑布一条。                                 局长 吴铁城                            12日下午四时四十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