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82、上海县知事公署致函所属机关襄办孙中山追悼会事宜

发布时间: 2006年06月13日   来源: 中山政协   
  3月23日,上海县知事公署致函所属机关,关于襄办举行追悼孙中山事宜。据1925年3月24日《申报》载《县署函各机关襄办孙公追悼会》记:   上海县知事公署,昨致本邑公私各机关函云:   迳启者:   顷准孙公追悼会筹备处函开:孙公殂谢,天下同悲。吾沪为全国通商大埠,兹敝处联合军警政商学工各界各团体,开追悼大会,所需经非凡,预算万金。溯孙公手创民国,艰苦备尝,一时薨逝,待礼宜隆,所有沪上各机关,亦应一体加入,共负支出。为此函请台端乞为代向各机关筹措,并请各派代表与会,共襄祭礼等因。准此,除由敝知事先行担任筹备费百元,并分别函致外,相应函达,即希查照办理,并希见复荷。   又函云:   迳启者:   顷准孙公追悼会上海筹备处函开:孙中山灵柩,已于十九日移奉上北京社稷殿,并于二十四日起,正式开吊。此间决定与北京同日举行,灵帏设法租界莫利爱路二十九号。除由国民党登报通告外,特以奉闻,并望通知贵署所属各机关,自二十四日起,一律下旗七天,同致哀悼等因。准此,除分行外,相应函达,即希查照办理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