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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的幼儿教育

发布时间: 2006年04月13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容晖  
  中山建县后一段很长的历史时期,社会上没有设立专门的幼儿教育机构。当时,我国正处于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家庭既是全家人共同生活的组织同,也是一个从事生产的单位,又是一个教育子女的单位。中山的幼儿教育正是在以家庭为主的形态中进行的。家庭成员以自己的言行对幼儿进行封建的道德准则和伦理关系的教育。   中山现代意义的幼儿教育始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至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其间经历了新旧两个社会,由封建主义的幼儿教育体系发展到社会主义幼儿教育体系。 [center][B]幼儿教育发展概况[/B][/center]   19世纪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文化入侵,1895年驻中山的教会长老会在县城石岐附设”培根幼儿园”,揭开了中山现代幼儿教育的历史,以后直至清朝灭亡,从历史资料记载未见有新办的幼儿园。   1912年民国建立以后,幼儿园略有发展。民国4年(1915年)县开始筹办香山县第一幼儿园,民国8年(1919年)建成。其初设在教育会,后迁龙母庙街黄忠孝祠内。这是中山第一所官办的幼儿园。民国5年(1916年)教会办的美理初中开办附属幼儿园。民国10年(1921年)私立沙涌学校增设幼儿园。该园由华侨马应彪为纪念其母亲出资建成。民国14年(1925年),建立香山县第二幼儿园。这是为县立女子师范设保姆科毕业班学生实习而设立的。园址先在拱辰街竹窗祠,后迁照壁街郑忠孝祠。民国19年(1930年),设立香山县立第三幼儿园于中山港 (即今珠海市唐家湾),以梁月奇祠堂为园地。以后,幼儿教育的发展时起时落,到解放前的1948年,仅有幼儿园6所,教职员仅17人,入园幼儿409人。   民国时期中山的幼儿教育有以下特点:(1)中山办的幼儿园受当时社会制度的制约,不可避免地带有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2)办学体制公办和私立并举。(3)规模比较小,每园幼儿不超过100人,少者只有40人。(4)校舍设备简陋,多设有游戏场和毗邻民众教育馆儿童乐园而已。(5)发展缓慢,而且很不稳定,时有停办现象。民国18年(1829年)统计,幼儿园有4所(公办私立各2所),入园儿童仅161人。抗日战争前一年,幼儿园曾发展到11所,。抗日战争县境沦陷期间,绝大数幼儿园停办。抗日战争胜利后,幼儿教育虽有恢复,仍无大的发展。   建国后,中山的幼儿教育有很大发展,其发展过程大致经过三个历史阶段,各个历史阶段又各具特点。   十年动乱前的17年作为一个历史阶段,幼儿教育得到较大的发展。1949年,中山解放不久,县人民下政府就开始接管国民党中山县政府在沙溪龙头环办的托儿所,并将该所迁至石岐莲塘路口郑氏宗神速,以后该所又有多所幼儿园和托婴站并入和分出,改为幼儿园。1984年,经中共中山市 很组织部批准,再分出机关第二幼儿园,该园遂称中山市机关第一幼儿园。1950年9月,中山县立幼儿园于石岐孙文中睡崇义祠,后又易名为石岐市(镇)幼儿园,1965年迁往石岐蒌园。1956年,石岐市机关幼儿园建于石岐孙文中路,1970年并入县机关幼儿园,后又分出改称高机关第二幼儿园。到1957年,全县幼儿园由1948年的6所增至为8所,在园幼儿由409人增至932人。1958年开展大跃进运动到1962年,中山的幼儿教育事业由于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脱离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起大落的状况。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全民大办幼儿园,到1958年底,全县幼儿园急剧增至636所,在园幼儿增至40287人。1960年再增至643所,在园幼儿达49808人。教职员工增至”2152人。由于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迅猛,师资缺乏,设备简陋,特别是社队办的幼儿园办学条件更差,教育质量低下。但也有一些办得好的托幼单位。如1960年,石岐镇幼儿园被全国妇联等单位评为全国先进儿童集体,沙溪圣狮幼儿园等单位被省妇联等单位评为先进儿童工作集体。这个阶段幼儿教育的主要特点是:(1)在这个历史阶段的前期,幼儿教育完成了从半封建半殖民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2)解放后的一段时间,整个教育体系受苏联教育模式的影响同,取消了私办幼儿园和其它私办学校,办学统一由下下放包起来,办学形式和经费渠道日趋单一,影响了幼儿教育和其他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直至1956年,幼儿园幼儿人数仅1279人。(3)1958年开展大跃进运动后,幼儿教育事业虽然有了迅猛发展,但这种发展是在”左”倾的思想影响下进行的,脱离了当时经济发展和办学条件的实际,从1961年起,在园幼儿数不得不从1960年的近5万人,迅速降至1965年的4600多人。(4)由于幼儿教育受经费和师资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办学条件比较差,教育质量不高。   从十年动乱开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为第二个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幼儿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的摧残和破坏,大批幼儿园被迫解散,一些受过专门训练的幼儿教师也被迫转行,剩下的幼儿园也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作为第三个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山的幼儿教育恢复了生机,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以空前的速度向前发展。到1995年,全市幼儿园已发展到256所,在园幼儿58454人,教职员工2810人,分别为1958年的42.7倍,142.9倍,163.5倍。这个历史阶段的主要特点是:(1)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幼儿教育事业。1980年中山成立了托幼儿工作领导小组(1982年改为少年儿童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幼儿教育的领导,并注意发挥扫联,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作用。1982年,中共中山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与有关人员研究改建,扩建和新建幼儿园问题。各单位积极行动,当年全县有7个公社新建了中心幼儿园,扩建了29所大队幼儿园。1988年,市政府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多渠道 ,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公,民办幼儿园均有较大发展。1989的5月,市政府又发出《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镇(区)市属单位动员社会各文力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逐步满足三至六岁幼儿入园的要求,并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使全市幼儿教育的形势出现了更好的势头。至1995年全市幼儿的入园率已达到90%以上。(2)幼儿教育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规模越来越大。1978年中山市的工农业总产值7.1亿元,1995年增至372.7亿元,而幼儿园在园人数则由15615人增至58454人。(3)突破了过去认为教育事业必须由政府统包统管的旧观念,改变单一的办学形式和经费渠道,调动各方积极性,以多种形式,多种经费办幼儿教育事业。1995年,全市幼儿园共256所,其中政府办的仅有4所,占1.6%;其他部门和社会团体办的共207所,占80.8%;私人办的45所,占17.6%。(4)幼儿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了较大提高。1990年,在大力宣传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同时,市教育委员会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中山市幼儿教育五年发展规划》,《中山市办好中心幼儿园标准》,《中山市农村学前班办班条件标准》和《中山市办好幼儿园和学前班验收奖励办法》,通过对这两个国家法规和教委指导性文件的贯彻,全市幼儿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大大向前迈了一大步。(5)在发展过程中注意狠抓了办学条件的改善。有很多幼儿园校舍美丽,环境优美,设备完善,受到外来参观者的赞扬。幼儿教育的师资队伍由于采取了在职轮训和脱产进修等形式,素质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市绝大多数幼儿园已经实现了”七有”(有光线明亮的课室,有适合的桌椅,有活动场地,有教具玩具,有午睡的床铺,有合格的厕所,有流动水洗手)。   [center][B]幼儿教育的学制和教育内容[/B][/center]   清末,香山县幼儿园学制和教育课目无可考。   民国时期,全县幼儿园开展教育活动的课目无统一要求,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自定。开设的课目大体有音乐,体育,游戏,看图讲故事,看图识字,计数等。数学学到百以下计算,语文要求能写自己的名字。教会办的幼儿园还通过唱圣诗,开生日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宗教宣传。   建国后,中山幼儿教育的学制和教育内容较民国时期正规。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中山的幼儿园基本按照这个规程办理。幼儿园一般是三年制,也有高一年制或二年制的。幼儿园又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寄宿制等。教育内容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1958年至1962年,中山在大跃进期间办起的幼儿园,由于办学条件差,大多数只起到看管孩子的作用,不能按照规定的教育内容对幼儿进行教育。   “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山的幼儿教育受到极大的摧残,学制和教育内容十分混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国家教育部(教委)和省教育厅另强了对幼儿园学制和教育内容的管理。1980年,省教育厅为适应农村幼儿学前班教育的需要,制订了《农村幼儿学前教育班教育计划(试行草案)》和各科教学大纲,还编写出版教师用书四本:《语言,识字》,《计算》,《常识》,《体育,音乐,美工》;幼儿用书两种:《识字》,《绘画》。从1981年起,全县学臆班陆续使用这套教村,1982年又增编幼儿用书《计算》。改变了过去学前班无要求及按小学一年级教学大纲进行教育的现象。1981年10月,教育部颁发《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中山幼儿园贯彻执行《纲要》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按《纲要》规定的把个方面的内容(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开展教育活动。这些教育内容是通过游戏,体育活动,上课,观察,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等各种活动完成;二是学前班采用学前班教村进行教学活动,但有少数学前班仍采取小学一年级教材,教学方法接近小学化;三是不按年龄分班的幼儿园,很难按照《纲要》的要求进行教学。1989年,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全市 幼儿园逐步按照这个《规程》的要求确定学制和安排教学内容。学制仍基本沿用三年制或设一年制,二年制。招收三周岁心目的幼儿入园,分为三个班:小班(三周岁三个月至四周岁三个月),中班(四周岁三个月至五周岁三个月)和大班(五周岁三个月至入学前)。教育内容则采用根据1981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编写的《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和《游戏》共七种,九册用书。 [center][B]幼儿教育的管理[/B][/center]   清末,民国时期中山幼儿教育的管理,公立和私立幼儿园有所不同,公立幼儿园一般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而私立幼儿园则同办学单位管理呈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幼儿园内部则由主任领导助教务长,保姆等人管理。   建国后,中山幼儿教育的领导体制曾先后由市 妇联为主和以教育部门为主。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示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中山市幼教工作的领导体制由原来以市 妇联为主,各有关单位协作改为由教育部门为主,各有关单位协作。此项领导体制的改变已于1989年3月完成。改制后,市教委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幼儿教育的领导与管理。市教委领导有专人分管此项工作。市 ,镇 (区)教育行政部门都设有幼儿教研员负责所属幼儿园的教学研究工作。幼儿园内部的管理则由园长负责,教师负责幼儿的教学工作,保健员负责幼儿的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