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县的书院教育
发布时间:
2006年04月13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容晖
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书院的名称最早见于唐代前期,原为藏书和修书的场所。书院的讲学则兴于北宋。香山于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立县历时391年后,才于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建立第一所书院-----仁山书院,随后书院盛于乾隆时期,衰于清末废科举之际,也有360多年的历史。
[center][B]书院发展概况[/B][/center]
香山县建县390多年后才建立第一所书院,有其政治和经济的原因。书院讲学制度在宋代特别在南宋有了很大发展,但由于香山县地处南疆且属小县,经济教育不够发达,立县至宋王朝灭亡的127年间,未能在县内建立书院。元代由于经济和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等原因,香山县也未能建立书院。至明代初期,书院比较沉寂,到了正德以后逐渐兴盛,嘉靖至万历期间所建书院更多,香山县第一所书院正是在嘉靖年间建立的。据《香山县志》记载,明代香山县只有一所书院(注)。这是因为嘉靖以后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全国书院遭到了四次禁毁的厄运。至于仁山书院停办于何时,县志仅有”久废”二字,按当时的历史情况分析,当停办于此四次厄运期间,最迟在东林党人几乎被魏忠贤一网打尽,天下书院也遭到空前厄运的时候。
清代建国以后,书院是反抗清下放的士儒机构。因此,在顺治,康熙期间对书院采取抑制态度,书院处于沉寂状态。从雍正十一年(1733年)起,统治者迫于客观形势和笼络汉族士儒的需要,不得不取消抑制书院的禁令,书院又逐渐兴盛起来,到乾隆时期更为兴盛。除仁山书院外,香山县的书院都是在乾隆以后建立的。
乾隆时期香山县共建书院11所:
[center]景行书院 乾隆九年(1744年)建于古镇冈南里。
丰山书院 乾隆十一年(1764年)建于石岐丰山。
榄山书院 乾隆十四年(1749年)建于小榄蓝田坊。
聱山书院 乾隆十九年(1754年)建于大黄圃乡。
旗山书院 乾隆十九年(1754年)建于小黄圃乡(今属顺德市)。
桂山书院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建于平岚乡。
东山书院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建于雍陌乡。
凤池书院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建于翠微乡(今属珠海市)。
凤山书院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建于前同山寨(今属珠海市)。
金山书院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建于下栅墟(今属珠海市)。
龙山书院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建于龙眼都坑口墟。[/center]
嘉庆时期香山县共建书院4所:
[center]云衢书院 嘉庆十三年(1808年)建于南朗墟西北。
潭山书院 嘉庆二十年(1815年)建于潭洲(今属番禺市)。
悦山书院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建于黄角乡。
三山书院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建于三灶春花园(今属珠海市)。[/center]
道光期间香县共建书院3所:
[center]澄澜书院 道光二年(1822年)建于黄梁都土城外(今属珠海市斗门县)。
天衢书院 道光三年(1823年)建于黄梁都龙归寺前(今属珠海市斗门县)。
佑贤书院 道 光九年(1829年)建于小榄青云里。[/center]
同治期间香山县共建书院3所:
[center]卓山书院 同治元年(1862年)建于大涌,大岚两乡间。
烟洲书院 同治十二年(1873年)建于长洲乡。
毓秀书院 同治十三年(1874年)建于大都石门乡。[/center]
自乾隆至同治期间香山县共建书院21所,是全省书院较多的县份之一,其中以丰山书院和榄山书院规模较大,影响较广。丰山书院当时”集合附课者三百二十余人”。由于全县各地陆续办起书院,”弦诵之声遍于四野,而延师课士之规以丰榄为准,猗与盛哉!”
清末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科举,兴学堂,书院纷纷改办学堂,到今天,有些书院成为中山市一些学校的前身,如丰山书院,榄山书院,龙山书院,桂山书院,卓山书院分别是市一中,小榄中学,龙山中学,桂山中学,大涌中学的前身。
[center][B]书院的教育内容[/B][/center]
明代仁山书院的教育内容,县志没有明确记载。清代书院大致可分为三种:1.以讲求理学为主的书院;2.以博习经史词章为主的书院;3.以考课为主的书院。当时,香山县的书院大都服务于科举制度,当属以考课为主的书院,因此书院多围绕考试选择教育内容,以《四书》,《易》,《诗》,《礼》,《春秋》等儒家经典为主。
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以后,科举考试通用”八股文”,香山县的书院也比较重视”八股文”的教学。清乾隆时期,考试增加了小楷的内容,所以书院比较重视书法的教学。
香山县书院也比较强调道德方面的教育。从丰山书院所立的条约十则(一立志,二立诚,三立品,四正学,五明经术,六攻年间史学,七屏外务,八戒虚声,九正文体,十习书法),以及乾隆年间香山县知县彭科的《九书院记》中谈及:“主席者或仿自折鹿洞之遗规,或如得安定之设教,先器识而后文艺。”可以略见教学内容的一斑。
[center][B]书院的管理[/B][/center]
宋明两代书院是私学的高级表现形式,又是官学的变种,清代书院的特点则是官学化,因此,香山县有的书院带有官学的性质。在21所书院中,由知县和巡检倡议兴建的竟有12所之多,其中知县彭科倡议兴建的高达7所,而乡里士绅倡议兴建的仅有7所。这些官学化书院的领导一般由地方官选择”礼聘”,书院招生录取和平日考核之权也都操在地方官手上。清下放正是通过这些手段来加强对书院的控制,以防止学生聚众结社,纠党生事。
清代,香山县书院的领导又与儒学有所不同,儒学有教谕,训导作为领导,书院则高院长,或称山长,主持院务和教学工作,并聘请助教,讲师进行教学。
香山县书院的经费来源:属官办性质的,一般由政府拨给款项和学产予以支持。如丰山书院的经费由历任知县孔衍海,余锡庄,鲁叚龄,张女霖,暴煜,彭科等先后分拨田亩加以充实。属私办性质,以桂山书院为例,大致有四个办法解决:一是由十个乡的绅士捐助:二是书院的田亩收入:三是民间自发组织的基金会-----“百子会”的收入,为入会的子女提供学费,基金归学校;四是院外生童附学者所送的束倏。
桂山书院除了经费筹措有具体办法外,对聘任教师,行政管理,奖学制度等方面在校规中均有规定:1。关于行政管理:有乡绅议事的制度。每年二月初二和九朋初九为春秋祭日。届时,各乡绅士耆老均齐集书院,开会议事,不设酒饭,轿资自办,”风雨不改”。秋祭日,由当年执掌校务的“值事”向与会者汇报一年来书院的经济开支,教学业绩等情况。交割清楚后,下一年校务工作就由另一位乡绅轮值接理。2.关于聘任教师:”书院原为养育人才起见,故以每年敦高明夫子掌教为首务。纵别项不敷而此款不可废也。”由此可见书院对聘任师资的重视。3.关于学生的入学资格:”读书者须要完篇之后才能进院肆业,其院外生童附学者,自送老师束修银六大圆。”4.关于奖学金制度:奖学金的颁发大致有两种,一是对学生中学习优秀者给予奖励,奖励又分两英,即,”课文格赏”和”诗格赏”。”课文格”奖19名,最高赏银四毫,最低赏争一毫。”诗格”奖10名,最高赏银一毫半,最代赏争五分六厘。二是对参加科举考试获得晋升的学生给予奖励:状元赏银四百两,雅榜眼,探花三百两。会试中进士者赏争一百二十两。乡试中举人者赏银六十两,秀才赏争十五两。因学生晋升的有关人员也可获奖励,如”点中书主事红金争二十两正”等 。
香山县自建立仁山书院至书院废的360多年中,书院作为作育人才的教育机构,为封建社会培养了一批人才,是有很大成绩的。但是香山县书院盛于清代,正值书院官学化和多以考课为主的时期,书院成为以考课为中心的科举的预备学校,以猎取科举及第为能事,学生埋头于”八股文”,而无宋代书院那种自由讲学之实。因此,大多数的学生学风儇薄,学术水平不高。
注:据清光绪《香山县志.建置.学校》载:”古镇社学在古镇乡,乾隆五十一年乡人捐建,嘉庆二十三年修,旧名南明书院,距今址左仙数十武,明代建。”—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