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保护家乡文物
发布时间:
2006年04月14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介绍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目的,是针对市民文物保护意识的薄弱环节,通过对文物保护点的介绍,唤市民对家乡历史、文物的认识与热爱;对文物保护范围和委托保护单位的名称的公布,则是为了促使有关单位和人员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责任。
教训不是没有的。例如小榄的李公祠,在最早的保护单位名单榜上有名,然而却在未经文物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拆毁了,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早已于1982年11月19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并于1991年6月29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0次会议修订通过。在《总则》的第一条明确指出:制定《文物法》的目的是“加强国家对文物的保护,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文物保护法》有许多具体的规定,例如“各级人民政府制订城乡建设规划时,事先要由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纳入规划“(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第十一条)。此外,还制订了明确的奖罚条款。
希望有关干部和广大市民都来认真地学习和贯彻国家的《文物保护法。,保护家乡的文物,让它们流传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