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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皓东故居

发布时间: 2006年04月17日   来源: 中山政协   
  陆皓东故居座落于中山市翠亨村内,砖木结构,分为正厅及两个耳房,面积为273平方米,檐下饰有泥塑及彩绘。厅内悬挂着陆皓东烈士遗像及生平事迹介绍,并有陆皓东塑像一座,1989年6月颁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陆皓东(1867-1895),翠亨村人,生于上海,字献香,号皓东,童年时代与孙中山一起在村塾就读,为了破除迷信,二人曾一起捣毁北极殿神像。1894年陪孙中山赴天津上书李鸿章,1895年2月,孙、陆同在香港成立兴中会总部,陆皓东设计了青天白日旗为起义军旗,同年,同盟会于重阳节在广州起义,陆皓东负责在广州发动,后因事情泄露以及港英当局向两广总督告密,清廷出动大军搜捕,致使起义失败。陆皓东不顾个人安危,毅然返回机关烧毁革命党人的名单,不幸被捕。在南海公堂遭毒刑迫供,奋然高呼:“我可杀,继我起义者不可尽杀。吾言尽矣,请速行刑。”1895年11月7日英勇就义。孙中山称他为“中国有史以来为共和革命牺牲者之第一人”。亲属将其牙齿衣冠葬于翠亨犁头尖山麓,国民政府为他建立陵墓。建国后,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将墓地辟为烈士公园,以志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