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我参加中山县第一次集体婚礼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25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香港)李淑云口述 杨悦生记录整理
1935年12月11日是我结婚的日子,到今天已是60周年,我亦已是80高龄的老婆婆了。我出生于1915年10月19日,按当年习俗,我虚龄是22岁,我丈夫杨文彬(1912年4月27日一1983年9月28日)虚龄25岁。我俩虽然也是经媒人介绍而认识,但是在经过数次静悄悄的交谈后,相互间同意才结婚的,所以数十年来感情尚好。
那时,中山家乡封建色彩相当浓厚,社会上仍有不少人主张“男女授受不亲”、“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旧礼教,盲婚的占了大多数。我们男女青年不敢公开交往,一但交谈,被人看见了,男的就会被人说是“索油”,女的被说是“哮婆”(风骚女子),总认为作风不正派。因此,大多数青年人婚姻,也是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所谓“先结婚,后恋爱”,大家都把终身大事交由“命运”安排。结婚后双方都喜欢的,高高兴兴地过一辈子。反之,以眼泪洗脸,甚至过着很不人道的日子。而要结婚,就要举行婚礼,举行婚礼就要大摆筵席,否则不光彩,蜚短流长。那时人们生活水平普遍低下,摆一次筵席将要“苦”一辈子。想结婚的男青年往往先积蓄十年八年,然后再东借西借一些才能摆筵席。结婚后还要经过十年八年时间积蓄才能还清这“老婆债”,有的还要更长一些时间。借了高利贷的,甚至一辈子也还不清。所以社会上也有不少“光棍佬”(因经济困难,无法结婚的男人)。诚然,有家产或有父母、亲友支持的人,不需要还债或短时间内就可清还债款的人也有,但毕竟是少数人。
回忆集体结婚,家乡有两位名人是我终生难忘的。一位是我在中山县立女子初级中学读书时的校长萧悔尘(1900—1957)。她与老师们经常向我们讲述封建礼教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好处,教育我们要向封建恶势力作斗争,帮助我们提高思想觉悟。有了这个基础,我才敢参加集体婚礼。
另一位就是当年的中山县县长杨子毅(1878—1953)。他在孙中山先生影响下,一向提倡革命,鼓吹大同。他为了改革封建礼教的婚姻制度,做了大量工作,很不容易才找了10对准备结婚的夫妇,我们夫妻就是其中之一。结婚那天,杨县长邀请我们10对要结婚的夫妻到县政府大堂摆茶会,他亲自迎送,待我们如上宾。参加我们婚礼的有政府官员、来宾等100多人,好不热闹!在婚礼会上,杨县长做我们的主婚人,并亲自讲话。内容是讲述封建思想和盲婚的危害,介绍国外男女平等、自由恋爱、集体举行婚礼的好处,表扬我们做了中山县集体结婚的开创者、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婚礼结束,在一片爆竹声、欢笑声中,举办单位安排花车送我们回家,使我等10名女青年成为家乡县城中第一批不用坐花轿的新娘。
我们集体结婚,在中山历史上是第一次,所以“震动”很大,这一新闻报刊也有登载。这次集体结婚,对我们青年教育很大,大家都有一种改革社会不合理制度的要求。特别是我们做妇女的,都有一种要打破封建束缚,走出家门,奔向社会的要求,我们认识到不能再单纯依靠丈夫生活。男人能做的,妇女也不该落后。男女齐努力,共同把社会建设好。
(据中山市文化局1994年8月出版的《中山文化志》第五章第一节《中山县民众教育馆》载:“1935年10月,该馆针对本县婚礼奢侈风俗,为提倡节俭美德,举办了首届集团婚礼,有10人参加”——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