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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香山的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29日   来源: 中山政协   
  当你漫步于中山城区环境幽美的住宅小区,或者是广厦林立的石屎森林中时,你可曾想到,数百年前,这里曾是野生动物的乐园!   不管你信或不信,那的确是事实。   比如说大名鼎鼎的“兽中之王”华南虎吧,如今是濒临来绝的特级珍稀动物了,偌大的中国,深山密林中依然以野生状态存活的华商虎,加起来也没有二、三十头。可是,在香山县立县之初,也就是南宋时期,香山的“虎患”曾十分严重哩!   明、清两代,随着开发速度的加快,虎是越来越少了,但至少在《香山县志》里仍留下了不少关于虎的记载:   明——景泰十七年,“有虎患”;二十三年,“虎暴,附廓及龙眼者尤甚”,宏治三年、六年,“虎暴”。   清——康熙十七年“虎至”,二十七年“虎患尽息”。这一次的虎患,竟持续了10年……   由于虎患严重,在康熙十年考中举人最后做了香山县令的申良翰,在抵达香山县就住后,他所作的事,第一件是“兴教”。倡修文庙,再就是亲自执笔写了篇《牒城隍文》,拿到城隍庙,在菩萨面前焚烧了,恳请菩萨协助“驱虎”。   我们且看他向菩萨禀告了些什么:   “……兹邑多虎害,民畏之,就苛政也。司民社与有责焉(按:他是说,城隍菩萨您老人家不是掌管着这片土地的吗?你也是有责任的!)……是用虔戒致祷于神,其默相之,邓彼戾虫(按:大虫,即虎之俗称),投畀荒裔,毋俾蔽害。不用命者,纳诸陷阱,殪于锋械,使山禺无负,使穴无踞,茅寮不惊,四野以清。……鉴之诚悃,幸勿我弃。”   申良翰给猛虎所下的“最后通牒”,其实也不见得新鲜,无非是唐韩愈在潮州所写的《祭鳄鱼文》的翻版。但怪就怪在,到了康熙二十七年,果然“虎患尽息”了。我相信这不见得是菩萨显灵,而是申县令在庙里召开过“誓师大会”后,整整十年八载的布设陷阱,长短兵械并用,众人合力打虎的功效罢了。   《香山县志》还记载了其他大型野生动物的出没:   明代性庆四十七年春,“熊?雄一雌一至泮桥上,学没获之,富于黄宫,后逸去。”一对黑熊居然跑进了县城,在孔庙的泮水桥(此桥今尚在,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上拍起拖来了;   明代天启六年秋,“见白鹿于湖洲山,知县周继持范银为牌,铭曰‘国家祯祥’,命猪人畜之大麓……”   概而言之,见诸县志的野生动物,种类是相当不少的:麋鹿、山马(鹿类的一种)、鼠、山狗、山猪、猴、獭、狸、豺、兔、獐、狨(猴类的一种)……至于蛇、鸟、虫、宇之类就更多了。   自然,县志里所记载的,也不可全信,像以下的这一则:   顺治九年,“八月乙已,猪生子,人头只眼,头生一角,人身猪足无毛。”   无非是老母猪生了怪胎罢了,以讹传讹,记到县志里,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此之谓:尽信书,不如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