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赤脚的日子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29日 来源:
中山政协
在中原地区,脚是人体上非常尊贵的部分,绝对不能轻示于人。二十世纪50年代时,许多随军家属到了中山,她们受不了南方酷热的天气,喜欢搬一张藤椅在户外乘凉,一般都穿得很少。倚老卖老的老太婆干脆就赤裸了上身,有路人经过,就只伏一把大葵扇遮羞。这颇让穿得严严蜜蜜的南方妇女看不惯。但有一点,她们脚上一定穿着鞋子,另加一双厚厚的老布袜。这就与打赤脚的中山人大异其趣了。
我的整个中小学阶段,几乎都是打着赤脚过的,晚上冲凉以后则穿一双大木屐(在大沙田地区,有的连这双木屐也省了,茅?就盖在涌边,监睡时伸脚在涌水中一流,抹干了就直接钻进被窝里)。直到冬天天寒地冻的日子才改穿鞋子,那时的鞋子矜贵哩,一双上海的回力球鞋可能是孩子多年的梦想。一般穿的还是不带衬里的泥胶底的布鞋,所谓泥胶就是廉价的废旧橡胶复制品。有的还穿家里人向北方人学来的用手工纳制的布底鞋,看着老人家把旧布一层层地用米浆糊贴、晒干,然后用麻线一针针地纳成鞋底的情景,是不能不让年轻人感动,从此十分珍惜鞋子的。有一个时期,我们一伙中学生突然打起足球来,但没有几天,便告鸣金收兵,为的是鞋了太容易破了。在那个时候,谁家的鞋子也破不起。
与妇女的“三寸金莲”相比,打赤脚实在太自由太无拘无束太自在了。到了“文化大革命”初期就发生了这么一则有趣的逸事:一位镇委书记被定性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革命群众命令他脱下皮鞋,赤足弯腰在古板地上罚站,向革命群众请罪。站着站着,这位北方籍的书记大人竟然不由自主地操着不纯的中山话骂了一句:“?家铲,原来打赤脚是这样舒服的!”
由此看来,打赤脚实在是古代越人的遗风,自从中原移民大量涌入中山之后,古越人或是被赶跑或是被同化,几乎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来。留下的,就只有这打赤脚的习惯。到了物质较丰富的现代,当然连这习惯也成了遥远的过去。
打赤脚的习惯当然只限于穷人和一般平民百姓的孩子。至于稍有经济能力的成年人,当然也还是穿鞋踏实袜的,不然就显得太失礼了。
鞋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5000年以前,在3000年前的古籍《周易》上,就每一次出现了“履”字,履就是鞋的古称。在古代的中原,穿鞋子也得遵照严格的等级区分。奴隶只准赤足,天冷了,才允许用棕榈叶裹脚。官员们穿的是夫子履,贵妇穿珠的,他给宠涓敲碎膝盖骨之后,不能行走,只好用硬功夫皮革裁逢成高皮靴,以乘车指挥化战,直至打败庞涓,报了大仇。
有趣的是,最隆重的礼仪,例如上殿参见皇帝,脱了鞋才算是最恭敬的。所以只有立了大功的臣子(例如汉代的很箫何),皇帝才会给他“赐剑履上殿”的荣耀。说到底,这不过是当臣子的向主子表示效忠,表示自己愿像奴隶一样伺假主子罢了。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从来就是培育奴性的温床,连穿衣着鞋这样的小事也不例外。
最可怜的当数古代妇女的缠足恶习,这一习俗始于“五代十国”时期的南唐,此后越演越烈,直至辛亥革命之后才由政府明令禁止。其间,足足残害了中国妇女1000多年。缠足的做法是把正在发育期间的女童的双脚缠上重重布带,直至把足趾弯曲至脚底为止。这样,脚就变成了“三寸金莲”,当时甚至把判断妇女美丑的标准定为看“金莲”小不小,长得怎样还是其次。记得我的一位外太婆就缠足的,她活到97岁,小时候我见过她,她的脚给缠得不足三寸,乡花鞋放在手掌上,就只有半只手掌的长短,据说她年轻时是县里有数的大美人,“美”就“美”在这双小脚,但我看她走起路来颤巍巍的实在令人揪心得很;我的外祖母杜慧剑也是缠足的,缠了不久,辛亥革命一来,她就主动扯去缠脚布,这就叫“放脚”。放了脚的她,脚虽还略有点变形,但走起路来就利索多了。放脚后的她努力学习文化,还到省城广州读过幼儿师范,回中山后创办了中山的每一家幼稚园、第一家妇女职业学校,算是为妇女解放作出了不少贡献!
现在,又有人在议论:外国甚至还有“女权”主义者。可是,不少女强人却穿插了鞋跟随高三寸的高跟鞋。这显然是对走路和身体健康没有好处的选择,算不算是“三寸金莲”的变种和延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