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协中山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
发布时间:
2006年09月27日 来源:
《中山政协志》
第一次会议于1991年3月26日在市统侨大楼6楼会议室召开,学习《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办法》和《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统战部部长仇智源传达省政协第六届第四次会议精神,政协常委、办公室副主任赵承业说明主席会议提出的委组设置和人事安排方案。经常委讨论一致同意设置13个专门委员会和8个地区工作组以及调整委组的人事安排。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7月25~26日在统侨大楼6楼会议室召开,主席林藻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通报》,号召常委们坚决服从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把抗灾救灾、支援灾区恢复生产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副主席麦满珩传达省政协第六届第十七次常委会议精神和广东省副省长匡吉代表省政府向会议所作的“七五”计划总结和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的说明。副主席叶明青通报市政协第二季度的工作情况。与会常委参观中山体育场、中山纪念图书馆和岐江公路横栏段工程。会议增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杨容显为市第六届政协委员,选举政协常委、办公室主任赵承业为市政协秘书长。
第三次会议于1991年11月15~16日在统侨大楼6楼会议室召开,全国扶残先进集体代表、市图片社社长何廉作关于扶残助残工作的经验介绍。会议通过《关于向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何廉同志学习的决定》,听取和讨论市区镇企业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3个部门关于区镇企业发展形势、社会治安和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对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特别是对外来民工的管理和权益保障问题和进一步弘扬良好的医德医风问题提出意见和相应措施。
第四次会议于1992年2月20日召开,协商增选本届常务委员的方案,听取、讨论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商定市政协第六届第二次会议议程、日程方案;审议受表彰的委组和政协委员名单。
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5月26~27日召开,学习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精神,听取市长汤炳权关于全市经济发展形势的情况通报,听取常委梁全、李志杰关于乡镇企业发展状况和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活动情况的发言,参观视察横栏镇样板村横东及五桂山镇第三工业区。
第六次会议于1992年7月23~24日召开,主席林藻传达中共中山市第八届第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的精神,征询常委对《中山市力争15年赶上亚洲“四小龙”的初步设想》的意见。会议通过《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山市力争15年赶上亚洲‘四小龙’的初步设想”的意见》,同意增补港澳同胞张玉泉、卢伟硕为中山市第六届政协委员。
第七次会议于1992年10月22~23日召开,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的《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传达10月上旬在河南郑州召开的第五次中南六省(区)政协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中山市教育工作及市教育基金筹集情况汇报,通过增补香港同胞、中山市荣誉市民林中翘为市政协第六届委员。
第八次会议于1993年2月16~17日召开,确定政协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召开的日期和地点,讨论并通过政协第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第二稿),提出修改意见,评出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委组7个和表现较好的委员52人。常委到南头、小榄、东升参观视察,分别听取3个镇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及当年发展规划的汇报。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中山市历届政协联谊会基金会。
第九次会议于1993年5月19~20日召开,学习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政协主席会议的精神,视察板芙、三乡工业发展情况。
第十次会议于1993年8月25~26日召开,听取副市长简庆华关于中山市贯彻中央6号文件及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后的经济形势和金融调控的情况通报;讨论市政协《关于三个专题调查的综合报告》,为增强中山经济发展后劲建言献计;部署本年度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次会议于1993年11月30日召开,学习中共中央、广东省委、中山市委先后发出的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学习江泽民在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报告会上的讲话和中共第十四届全会公报,商议次年初召开的市政协第七届第一次全会的准备工作和有关换届事宜,讨论第六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初稿)。
第十二次会议于1994年1月19日召开,协商确定第七届政协由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共青团、妇女、总工会、农林、工商联、科技、教育、医卫、文艺、经济等26个界别组成,委员253人;协商确定第七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召开日期及有关事项和受表彰的委组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