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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公司职工管理和福利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29日   来源: 中山政协   

许多人曾问我,80年前新新公司在上海创立,有26个部门、800多名职工,用什么方法来管理呢?这是很有趣的问题,因为我们的管理法多少带着一种人情味,与现代化的企业管理颇有点差异。

上海有四间百货公司——永安、先施、新新和大新,都是澳洲华侨归国创办的,而这些创办都是广东省香山县四乡的人。由于宗族、乡里的关系,四大公司的干部可以说非亲即故,彼此都互相认识。他们初到上海人地生疏,言语不通,生活习惯不同,为了方便,他们都聚居在一起。例如虹口的公益坊,全部住户都是广东人,他们多是四大公司的职员和眷属,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无形中由许多小家庭集合成为一大家庭。

公司的首长就等于家长,连称呼也是一样。例如:我父亲排行第七,凡是广东职员都叫他“七叔”,叫我母亲“七叔母”,充满亲切之感。称呼他为“总经理”或老板的职员,不用说,不是上海人,便是外省人。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间大公司的运作,就凭着家长的一名话决定,这是包括新新在内的四大百货公司的特点。

这些广东籍职员,多数是“受职股东”。换言之,他们领有新新公司的股份,而同时又在公司任职,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多是归国华侨或他们的子侄后人。“受职股东”对普通职员有示范作用,凡公司的重要任务,均由他们执行和完成。

在“一二八”和“八一三”战争中,新新公司当局开放了六、七楼的游乐场和四楼的旅店,作为战区逃出来的难民收容所,安抚、收容、施粥和施饭等工作,就是由“受职股东”负责。他们还同时担负看更、守夜、维持秩序和保卫公司资产的责任。他们有这样额外的义务,也享有额外的权利,每年年底,除与普通职员享有双薪福利之外,另加派花红,以示优渥。

照公司的传统,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受职股东”其职位为终身制,但倘无特殊过失,绝少被革除。

新新公司从来没有开除任何一位“受职股东”的纪录,即使遇有不快的事故发生,也有温和的处理办法。这也可以说是新新公司人事制度的特色。

至于普通职员的管理,另有一套办法。凡雇用的人多是登报招考的,少数由亲友介绍。凡录用的新职员,先由人事部登记,发给他(她)一本职工手册,让其熟读,三日后再来接受口试,口试及格才算正式录取。但在开始工作之前,必须先要办妥担保手续,担保的标准,多是店保或人保(即由公司认为合格的人士作保),唯一的例外是上海宁波同乡会担保,予以特别优待,一律接受。这是上海宁波人的一段佳话。因为宁波人来上海谋生极多,互相照顾,自成一帮,遇事可以得到同乡会支持,凡经同乡会作保,有什么银钱纠葛,先由同乡会代为解决,容后内部关起门来自行处理。这固然是中国传统的对外看重面子的关系,而宁波人富有这股重团结互助的精神,实属难得。

新新公司在商场服务的职员,男士一律穿黑色的中山装(冬天是呢绒料,夏天是棉布料),黑皮鞋、黑袜。女职员一律穿浅蓝色“阴丹士林”布旗袍,黑袜、黑鞋。衣著用品由公司供应,每人四套(即冬夏各两套)。如果服务未满三个月而退职或被革除,这笔费用则从其薪金中扣除。

每个职员都有黄铜徽章一枚,刻有数号,必须配戴在右胸襟上。内部的人看徽章的第一个数字,就可知道该职员是属于哪层楼,因为新新公司的商场共分三层,楼下以(1)为代号,二楼以(2)为代号,三楼以(3)为代号。

人事部有三块长木板,写明各层楼职员的徽章号数,放在大门入口处,每天早上开店前,每人要到那里领取徽章,晚上下班时要将徽章挂上,然后离去。人事部派人专责监管,作为迟到、早退或告假的纪录。所以,有一条很严格的规定,每人只取自己的徽章,若被发觉代别人领取的话,便受革职处分。

公司对于职员并不苛求,只要尽忠职守,就算合格。一般职员免费供应早、午、晚三餐,免费理发和诊病,单身者还可以申请在宿舍免费居住。初期的宿舍在江湾,占地三亩,有平房三间,包括图书馆、食堂和运动场等设备,后在一二八战争中被日军炮火夷为平地,宿舍便迁到新新公司附近的“慈安里”。职工一切活动都在公司四楼的职工会堂举行,文娱活动有京戏、粤剧和口琴等,每年正月初一日在新新酒楼公开演出,并邀请职员家属参加。当天膳食由公司免费供应,表示同乐。春节连放假三天,在正月初四开业。年年如此,直到1950年止。

新新同人另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一、凡是员工,不论职位的高低,不分性别和籍贯,如在职死亡,人事处从全体职员的薪金中扣除百分之二,作为互助金送给死者家属,并由公司另发互助金一倍的金额作为死者的殓葬费。因为当时政府没有福利救济金,只有私人和公司作出表示。

二、凡公司员工子女向公司求职,得优先录用。

三、凡男女员工的婚嫁,在新新酒楼或新都饭店开排筵席,享有八折优待,还可在新新旅店免费住宿两天,作为对新婚蜜月的庆祝。

以上三点不成文的做法,为父亲任总经理时所创立,因他是基督徒,“爱人如己”,也一直为我们所奉行。

我父亲唯一的憾事是少时未受教育,所以他对青年有志于学,莫不慷慨扶植,悉力以赴,施胜于取乃其目的。当我在新新公司主政之后,更积极推动该举措,以实现父亲的素愿。

上海“中华职业学校”和“潘序伦会计学校”,都是专门训练商业人才的学校,我每年向其提供10项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到新新投考都予以优先录取。新新内部的中坚职员多来自该校。他们表现良好,有了经验后,有些人就跳槽到别家公司去,我都泰然处之。许多亲友和同事常讥笑我“为他人作嫁衣裳”,不值得花钱为人家训练职员。我纯粹为达成先人的心愿而已,不会计较别人的回报。

只有一件事我觉得很惭愧,有负先人遗命,就是在故乡中山石岐的慈善工作,办得失败。1926年,父亲从澳洲回到家乡,见到年老的乡村父老没有人照顾,年幼的孩子没有受到良好教育,心里感到难过,在他离乡时留下一笔钱给石岐银号托管,代他办理三件事:

一、施米济贫,每月由族中长老代派米粮给乡中孤独老人,不论宗姓,均一视同仁。

二、兴助学金,凡族中子弟,有志于学,可指定入读“翠柏小学”,一切费用悉予供应(翠柏是我李族先祖的名号。这小学是为纪念他而设立的)。

三、赠医施药,协助丧葬事宜。

这基金的运用,非常透彻,故乡受惠的人很多。直到1941年日本南侵,战火蔓延到华南,主持乏人,加以货币贬值,瞬息万变,余下的基金,当时可以买一座大楼,数年之后,仅能买得一只薄饼,遂失了作用。

抗战胜利后,我回到故乡,正想继续完成父亲的心愿,又逢时局蜕化,政制改观,而未能达到此目的,心中殊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