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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产 意外收获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29日   来源: 中山政协   

先父生意,稳步推进,赢利递增。近悦远来,有日增之顾客;经营蓬勃,有美好之商誉。由此一切发展,相当顺利,家道已成小康。

其分店范围,由昆士兰省之布里斯本BRISBANE向南扩拓,至纽修威省之雪梨SYDNEY,及维多利亚省之墨尔本MELBOURNE三大埠。因此,对于各地商情状况、经济动态,先父颇有心得,且认为地产投资,极有前途。

其经营方式,即收购楼宇,善价而沽,或加以修理,或加以改造,然后出售转租。此种手法,施之于今世,实平平无奇,若以“时光倒流”一世纪之眼光观之,则非常新颖。若出之于一年轻中国人之手,则更属创举。

因当时澳洲政府之法例,对付华侨,特别严苛。根据一种《特许法例》UNDER EXEMPTION,华侨只准居留一年,满期之后,仍许继续居留,但须申请。质言之,在任何情况下,华侨绝对无永久居留自由,随时有被驱逐出境之可能。由此之故,一般华侨,从不作长久打算,在商业经营方面,更不敢冒险作大量投资。先父之地产投资计划,“遂成画饼”,如浮光掠影,梦幻玄思,似永无实现之可能。

先父忽灵机启发,想及“麦忽臣”先生MCPHARSON EDWARD,遂决意约其恳谈,另辟蹊径。盖麦氏乃澳洲人,昆士兰省著名大状师,其见地与处境,崭然不同也。

麦氏家族,世代畜牧,富甲一方,父挈其子,兄掖其弟,在商业场中,政界圈子,皆有相当地位声望,若称之为阀阅世家,亦非过誉。

先父,陈述一己之见,及经营计划,并列举各方资料,头头是道。麦忽臣先生,独具慧眼,大为赞同,决意支持。两人握手为定,合作起来。先父之地产理想,于焉伊始,在澳洲计划发展,再迈步推进,另入佳境。

合作五年之后,成果璀璨,事业基础和经济实力,更趋稳固。此时澳洲政府例行“白澳政策”,严格限制华侨活动。先父遂决心返回祖国,另谋出路,于是,先到香港,并游上海,因机缘巧合,遂与刘锡基伯合力,倡开新新百货公司的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