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试办 百货商店
时光荏苒,转瞬六年。马应彪认为金山庄之发展,渐趋落后,似应有另辟蹊径,改弦易辙之必要。盖时代环境,日异月新,而香港社会正向繁荣之道迈进。1899年,马应彪乃纠集志同道合亲友,筹办先施百货公司,共集储资本2.5万元港币,全部股东仅得12人而已,如澳洲华侨蔡兴、马永灿、郭标、欧彬、司徒伯长、马祖金,如美洲华侨郑干生,及乡党亲友林敏良、李月林、王广昌和黄在朝等。
初期,先施公司之店址,在香港皇后大道中172号,仅此唯一铺面,于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1月8日正式开始营业。中国之第一间百货公司,诞生问世。而中国百货业之历史,亦由此展开光辉之第一页。
先施之命名,其音由英文译音而来,但其义则出自中国古典。兹引据马应彪于先施公司25周年银禧纪念日之演说辞,内有特别阐释:
“先施,取法《四书》‘中庸’篇,君子之道末节,盖营业之道,首贵乎诚实,倘未能‘先’以诚实‘施’之于人,断难得人信任也。”又‘先施’二字,用于英文(SINCERE)亦为诚实之义,音发相同。故本公司本此为立业宗旨。
由此观之,“先施”之命名,蕴含有欧西之优良美德,亦符合我国“诚实可靠,童叟无欺”之经商玉律,中西融汇,珠联璧合,诚寓意深长。
先施公司在香港创立,对于中国商场之旧习,均有重大影响及改革。
一、先施公司首倡“货不二价”之售货方式。当日香港商场,售价不一,铺主顾客,讨价还价,习以为常,如此买卖两难,废时失事,先施公司当局有鉴于此,乃极力提倡“明码实价”——即每件货品,标明售价,不加不减——此种打破中国传统经商之“窠臼”,及采取现代革新之勇气,令人钦佩。
二、先施公司搜集世界各国货品,分门别类,加以陈列,供顾客参观,比较选择。此种明朗公平售货手法,试办之后,人皆称便。我国商场旧习,多以“良贾深藏若虚”为尚(即将贵重货品,妥为收藏,非有真诚买主,不轻易出示,令人对其商店内容,有莫测高深之感)。此种“固步自封”之习惯,在先施公司开业之际,仍有留存。
三、先施公司之开始,全体职员仅得25人,皆是由乡间招募之男女青年,加以训练,有淳朴之朝气,而不染昔日商场之陋习风气,故服务诚恳,招徕有礼,深得当时社会各界人士之嘉许,顾客满意,生意兴隆。但初期启业,以男女同事①,作风新奇,致使股东内部缺乏信心。可见行政之道,“知之非艰,行之惟艰”,能开风气之先,非具有坚韧不拔之毅力不可。
以上改革,施诸今世,吾人皆认为“不足为奇”,倘时光能够倒流,而置身于上世纪之初,中国仍在满清帝国专制统治之下,社会仍存有旧礼教之顽固思想,以己示范,能有先贤之魄力及勇气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