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提案征集和撰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年12月13日 作者:政协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各位委员:
九届一次会议以来,大家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了更好地发挥提案建言立论的作用,希望各位委员继续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抓紧做好提案撰写工作,并于政协九届二次全会期间交到大会秘书处。
本年度提案征集要点:
1、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关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和构建和谐中山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贯彻执政为民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掘、合理利用社会资源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鼓励、落实民营资本进入市场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
1、反映大事。大事就是国家大政方针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要问题,是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要事务。提案应围绕这些方面反映重要的社情民意,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涉及民事争议、有关诉讼和个人生活、工作问题等,不列为提案办理。
2、言之有据。政协提案不同于人民来信,不同于委员在政协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它是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有其严肃性。因此,写提案前一定要经过周密的调查和慎重的思考,所反映的问题必须有充分依据,不能凭主观臆断或道听途说,要言之有据,持之有理。
3、案情清楚。提案是为了解决问题,主要案情不清,就无法解决问题。因此,叙述案情时,力求实事明确,开门见山,言简意赅,避免空洞、笼统。
4、建议可行。案情叙述清楚后,要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办法。建议和办法尽可能具体,同时还要注意可行性。缺乏可行性的建议,难以被采纳。
5、一案一事。一件提案只能写一件事情,反映一个问题。否则,无法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6、书写规范。提案的书写和签名要清晰、工整,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书面一份,同时需交一份与书面内容相同的电脑磁盘,联名提案的发起人名字应列在提案人姓名首位,通讯地址要详细。党派、团体提案要加盖公章。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200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