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中山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5年02月01日 作者:政协中山市委员会
市政协委员、各有关单位:
政协中山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5年2月20日至23日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会议人员:政协中山市第九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1、市历届政协正副主席;2、在中山的全国政协、广东省政协委员;3、其他有关人员。
三、报到时间:2月20日下午15:00—17:00。地点:市会议中心。
四、会议时间:2月21日上午8:30,在市会议中心一楼举行政协中山市九届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全部参加。
五、住宿安排:港澳委员及镇区委员住国际酒店。
六、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中山军分区领导出席;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到会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请市委办公室协助安排落实。
七、会议邀请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台、中山电视台、香山报社、中山图片社派记者到会采访。
八、请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将会议通知要求转告所在单位领导,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向市政协办公室请假(联系电话:8337022、8300967)。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
二○○五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