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市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年05月25日 作者: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
接省政协、省教育厅、团省委、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省书法家协会联合发出的《粤协(2006)5号》文通知,决定于2006年12月前举办“首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在全省广大青少年中欣起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学习书法的热潮,并建立起推动广大青少年开展热爱书法、学习书法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书法比赛成为建设文化大省的一项重要活动,成为推进我省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有力举措和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按通知精神,将由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教育局、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中山日报社、中山市广播电视台、中山市书法家协会共同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在本市举办大赛的初赛活动,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在广州的第二阶段决赛。
请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协同有关部门,按下发的活动方案,做好工作,以保证比赛活动的顺利实施。
附件:1、首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市选拔赛方案
2、首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市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1:
[center][B]首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市选拔赛方案[/B][/center]
一、主题内容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中华道德名言精粹》。
二、主办单位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山市教育局、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三、参赛对象及参赛办法
(一)凡我市中小学在校学生和18岁以下(含18岁)的社会青少年均可参赛。
(二)由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直属学校组织初赛评选或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组织的现场即席挥毫比赛(人数约为200人)。
四、比赛形式及具体要求:
(一)本次选拔大赛按参赛选手年龄段分为中学组(13-18岁)和小学组(6-12岁)进行比赛和评奖。
(二)书写规则及要求:
1.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自选一种。
2.现场比赛用纸为四至六尺对开生宣纸,纸张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毛笔、墨、水盂、画毯等文具自备。
3.要求使用规范汉字,提倡写简化字,不得有错字、别字。
4.各参赛选手必须用铅笔在作品背面下沿写上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年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指导老师。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选拔赛设种子选手和推荐选手。
2.在2005年“中山市第七届中小学生即席挥毫书法比赛”、“中华道德名言精粹毛笔书法比赛”和2006年“中山市第三届青少年书法大赛”获一、二等奖的同学(约80人)为种子选手直接参赛。
每镇区可选拔推荐选手中学2名、小学2名(小榄镇、石岐区可选中小学各4名),直属学校各选4名学生参赛。
3.社会青少年、幼儿园的推荐选手名单由团委、青少年宫(报名地点)负责统一组织报名和推荐。
4.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把参赛选手名单(含种子选手和推荐选手)报送市教育局教研室(石岐悦来路梅基街27号之一)沈文同志处(电话:8871142,3996303)。逾期自负。
5.比赛时间为7月9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比赛决出的20名优胜者将按省通知的时间,由市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赴省参加决赛。
五、奖项及评奖
(一)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进行评比。
(二)对前50名优胜者分别给予一、二等奖励。
(三)20名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中山市参加省比赛,若能在省决赛中获奖,市将继续嘉奖。
六、组织工作及经费
(一)镇区、直属学校组织相关活动以及参加市选拔赛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市组委会将聘请专家对参加省比赛的20名优胜者进行培训以及统一组织到省比赛,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附件2:
[center][B]首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市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B][/center]
组委会主任:
黄华裕 市政协副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
陈洪棣 市政协副秘书长
何培华 市政协科教文卫工委主任
周 信 市教育局副局长
劳国南 市团委副书记
秦志怀 中山日报总编助理
赵晓文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黄衍增 市书法协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
陈洪棣(兼)
副主任:
郑杏菲(政协) 黄世勇(教育局教研室)
杨炯乐(团委)
办公室成员:
沈 文(教育局教研室) 伍月桥(团委)
赵 伟(中山日报社)
廖 敏(市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部)
冉祥隆(市广播电视台广播新闻部)
伍志强(市书法协会) 廖学军(市书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