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05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市直属学校:
由政协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已成为闻名全国、受到社会广泛好评的文化品牌,成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和谐广东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组委会研究决定,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于2008年7月—10月举行。
按此通知精神,由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团市委、中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市组委会。决定于2008年7月—9月举办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选拔赛,并制定出选拔赛的方案。现将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选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选拔赛方案
2、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市组委会名单
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
中山选拔赛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举办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中山选拔赛的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精神,为广东建设文化大省、和谐广东服务。把我市真正有水平、有才华的青少年推荐参加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确保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主题及内容
第三届书法大赛作品主题及内容: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讴歌抗震救灾精神,庆祝奥运成功举办,凡与这些主题相关的诗歌、对联、文章、警句等均可作为书写内容。
三、主办单位
市政协办公室、市教育局、团市委、中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选拔赛组委会,并由市政协办公室牵头协调。
四、参赛对象及参赛办法
1、凡本市中小学生均可参加。根据选手不同情况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4—6年级)、小学乙组(1—3年级)共4个组。已获首届、第二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一等奖选手不参加本次比赛。
2、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和直属学校可组织初赛选出或推荐选手参赛。
(三)、市选拔赛规模:参赛选手100名。
五、书写规则和要求
1、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自选一种。
2、参赛用纸为四尺对开斗方,纸张由参加比赛的各校统一提供。
3、选送作品请勿装裱。
4、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包括繁体字、简体字),每张作品中繁、简字必须统一。
六、选拔赛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安排
1、市选拔赛选手由参赛各校推荐。
2、参赛名额分配。石岐区和小榄、沙溪、三乡、黄圃各8名,直属学校各4名,其他镇区各4名。
3、请各校于9月10日前把参赛选手名单和参赛作品(限定一人一幅)报送市教育局教研室(石岐悦来路梅基街27号之一)沈文同志处(电话:8871142,13702468146),逾期自负。
4、评比时间:2008年9月20日前评比,9月21—23为获奖作品公示时间。
七、奖项及评奖
1、由组委会聘请专家进行评比。
2、对前100名优胜者分别评出一等奖25名,奖金各300元;二等奖25名,奖金各2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各100元。
3、一等奖25名作品将推荐参加省比赛。
八、活动经费
镇区、直属学校组织相关活动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第三届广东省青少年书法大赛
中山市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
周 信 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副局长
组委会副主任:
甘畅辉 市政协科教文卫工委主任
邹小龙 团市委副书记
黄爱东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行政总监
赵晓文 中山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黄衍增 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
甘畅辉(兼)
办公室副主任:
黄世勇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郑杏菲(政协) 刘建芳(政协) 高智安(政协)
沈 文(教育局) 李晓鸣(团委) 叶健华(市书协)
联系人:郑杏菲 联系电话:8268162 13590750368
沈 文 联系电话:8871142 1370246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