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中山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6日						   					
				市政协委员、各有关单位:
    政协中山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9年1月13日至15日在市会议中心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会议人员:政协中山市第十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1、在中山的广东省政协委员;2、港澳顾问;3、各镇区政协委员工作室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报到时间、地点:1月12日下午3:30—5:00在市会议中心报到(港澳委员在国际酒店大堂报到)。
  四、会议时间:1月13日至15日在市会议中心一楼召开政协中山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月13日上午9:30举行开幕大会)。出席、列席会议人员全部参加。
  五、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中山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出席;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到会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
  六、会议邀请中山日报社、中山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到会采访。
  七、住宿安排:国际酒店。
  八、会议采用电子签到,请市政协委员用委员证签到,佩戴出席证进出会场。列席人员佩戴列席证进出会场。出席证、列席证在会议报到时一并发放。
  九、请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依时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请向市政协办公室请假(联系人:陈红醒  联系电话:88221936)。
                       二○○九年一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