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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的私营犁头铸造厂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16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李国瑞  
  昔时中山,岁首开耕前,各村农民通过墟市小店从曲江、西江代购耕回来。因此犁的高、长、斜弯度和榫口,规格不一。   抗日战争开始,中山往来北江的船只班航不正常,犁头货源受影响。1940年初,郊区员峰人黄球,认为犁头业有利可图,便集资1万港元,在石岐青云桥脚开设合和犁头厂。但因技术不过关,黄球亦无经验,加上邑境陷敌,亏本甚巨,不久就关门停业。   1941年,黄球再度招股,重组“合和元”犁头厂,迁址凤鸣路189号,开张营业。其时,西江交通不便,中山日伪当局对此待业又无干扰,该厂的犁头,尽管质量欠佳,也能销得出,且产量上升,稍有盈利。   1945年秋抗日胜利后,曲江、西江的柴炭、铁锅、犁头等积货,大量涌至中山,平价推销。合和元只得随行就市降价出售产品。次年,国民党发动内战,需要大量军火,而铸造军火必须的焦炭,货衡价贵。其时,西北江山区,生铁锭价较平,而技术较高工资低,厂房简陋且费用小,又就地取材自行烧木炭,焗焦炭。但中山要远途买入焦炭(煤),铸犁头成本高。时过两载,黄球经过核算,实亏万多港元,股东纷纷打退堂鼓。黄球无奈,只得向商会诉苦,商会李德联、黄金藻、李鸿标晓以都意,劝告黄球应从社会效益着想。黄大声说:“再试一试吧,如再亏蚀,则于开厂10周年时收档“。在商会的支持鼓励下,又得到协助购买燃料,合和元暂时渡过难关,但到1949年又有熄炉之虞。   黄球是个个性倔强的人,决定第三次筹集新股,凌天炎、凌积业、凌积庆、陈成、香秀霞、凌福庆、陈锦泉纷纷注资该厂。入秋,粤省炮声隆隆,中山解放接近。黄球认为新中国政权,可能会扶值民族工商业,因而对犁头业增加信心,积极开展技术改革,改善管理,降低成本,推销产品,终使该厂有了起色,迎接解放到来。黄认为“百事兴旺”,遂把企业易名为“合元兴犁头厂“。1949年11月15日,黄球首先向人民政府办理工商登记:原始资本2万港元,每股1千港元,经理黄球,副经理陈锦泉,员工20人。   苦心经营两载,中山犁头较为畅销。在同西江犁头竞争中,质量不分伯仲。未几,黄球另谋他业。代经理陈锦泉对自己的工厂产销情况不加分析。其时,经过土改运动,农业发展很快,农民需用犁头显著增多。合元兴犁头厂工人加班生产,于凌晨3时干到中午12时,一天仅吃两餐,每餐伙食费仅1角5分。但工厂效益不好,淡季时,工人有吃无工资,旺季也欠薪,工人家庭度日艰难厂内劳资纠纷迭起。“合元兴”实际亏蚀之时,西江、曲江货通过广东省计划调拨给中山国营公司、供销社,又一次涌至中山,每市担犁头入价仅10元左右,批发价12元,而合元兴犁头的售价却要16元。   原因是合元兴成本价高,每市担要17。20元。如按批价16元的95%调给予供销社即15。20元,实亏两元。支撑不久,陈锦泉向工商提出,要求人民政府准许该厂办理歇业。石岐市工商联答应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政府反映。   据1954年调查统计,中山、珠海耕地共200万亩。其中中山耕地140万亩。有耕牛19425头,每头牛耗用犁头嘴8个,犁1个(每个1。65公斤),加上珠海和顺德南部,共需36万公斤。而合元兴只能年产12万公斤,与农村需要相差2/3。市人民政府和工商联认为:犁头业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现在遇到困难,应予扶植。因此派出工作组(笔者是成员之一),入厂帮助陈锦泉改善经营,引导工人开展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很快收到效果。   及后,市政府批准合元兴犁头厂,由1954年9月1日始,衽公么合营,由国家注入资金,产品纳入国家产销计划。市府委派了公方代表,并委任陈锦泉担任副厂长。   1956年1月,老合营合元兴犁头厂,与石岐机器联营厂,五金联营铁工厂及一些单干户,一举迁往西郊合并成立公私合营石岐机械厂,陈锦泉改任业务股副股长,主管犁头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