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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岐解放前的旧式旅店

发布时间: 2006年03月16日   来源: 中山政协   作者:李国瑞  
  昔古,传递各级政府文书的快马(包括人和马)中途休息之所,称为“驿”。快马到驿后,凭官府牌子验明,人粮马草由驿供给(但京城招待外国来宾或不同畛域之官员住所,档次较高,称为“驿馆”)。而民间商业性质、代客存放货物和留住客商之所,称为“栈”。辛亥革命后,我国企业界人士,仿效西方逐步开设旅店、酒店、饭店、宾馆、别墅、山庄、寓所等等。   中山毗邻港澳,经营此业者,由前清沿袭至民国时期,俱称为旅店。   1946——1949年期间,石岐规模较大的旅店共有11间。如次:   思豪旅店 址在孙文西路,由县商会会长李德联开设(50年代曾征用作石岐市公安局,60年代开始划给饮服公司,现名石岐旅店)。   永乐旅店 在长堤37号,司理缪添益。   金城旅店 在大庙下8号,司理高桂莲。高女士是一位侨眷,在金城挂职,不支薪,仅代表旅店出席会议,或有时听取工人汇报业务。解放后,她积极完成税收、捐献、公债等任务。   大观旅店 在南基横街18号,司理刘明。   中华旅店 在南基横街14号,司理伍帝苗,任同业公会会长(解放后曾当选为石岐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来安旅店 在南基横街8号,司理梁盛昌。该店实为客栈,主要接待带货行商和带杂架行走江湖的卖药卖艺者。   金华旅店 在南基横街4号,司理梁潮。该店楼高五层,款式新颖,建筑结构可与思豪媲美,加上与大三元酒楼、叙贤、高升大茶楼(兼演粤剧)相邻,又在模范戏院附近,因而住客较多。   此外还有在湾底和平街开设的兴记(司理李玉全)、崧记(司理林国荣)、悦来(司理阮春禧)、国记(司理林三姑)等旅店。   当时,岐江河上还有住客艇4艘(无领牌),另有一些湾底住家,间中亦接待住客,俱事前声明不宿娼。   解放前的旅店,设备简陋。仅设有六床大房、双床中房、独床单房、雅洁厢房(内配置大床、麻将台各一张,几椅若干)四类房。所有家具是木器。客商入住先到帐房登记。入到房中,首先看见“携来杂物贵客自理”字样。这时,服务员(茶房)见客人来到,立即泡上一壶茶。并向客人说明厕所、浴室在何处,还介绍饮食饭店,车船交通次时间等。   解放前的石岐新街,还有领牌的娼妓。初时由妓寨主向国民党政府纳税,称为“花捐”。后由恶势力者向政府投承,再加码向娼妓的老板征收花捐。娼妓的收入比例,愈来愈少,因此,娼妓既在本寨接客,也奉老板之命到旅店应召。民国25年(1936年)2月25日,县长杨子毅下令禁娼(见《中山县政府年刊》)。县警察局曾一度派员巡查妓寨旅店,但一阵风过后,原妓寨老板纷纷勾结旅店茶房,在旅店作扯皮条生意,商讨回佣。凡有男住客入住,茶房都主动拿妓女照片,引诱旅客找姑娘陪夜。其时约有三几十名妓女,在石岐十多间旅店前厅,或分散走去应召。   此外,旅店常有聚赌搓麻将牌打扑克,或召盲妹入房唱曲,开桌饮食猜拳行令,正当无邪的途中学子亦会上当。   新中国成立后,旅业同业公会教育会员遵守政府禁娼禁赌法令。1956年私营旅店实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