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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6期简报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07日    
第六期
(总第37期)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编        2014年5月6日
 
 
 
专稿:
一、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情况分析报告……(1)
二、在协商中办理 在办理中协商
  ——中山市政协近年来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情况…(6)
 
 
 

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情况分析报告
 
  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提案形式提交的意见和建议共333件(其中2件为闭会后提交)。提案委在张建刚副主席的直接领导下,先由提案委分小组讨论,然后集中召开审查立案会议审查,并征询市政府办公室的意见,最后立案257件,3件作并案处理,转为建议的76件。
  一、提案的总体情况
  第十一届市政协三次会议以来,以提案方式提交的书面建议333件,比2013年的301件多了32件,同比增长10.6%。主要情况如下:
  (一)提案数量明显增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健全协商民主制度,为新时期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促使委员以提案方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凸显广大政协委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由于市政协实施了对委员履职的考核,也推动了委员更有效地利用提案参与民主协商,参政议政,履职效果比较明显。 
  (二)提案质量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多”上。首先,贴近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提案增多了。如《关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的提案,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讲到此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政府大力加以推动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拓展中山产品市场的重要渠道,是提升中山传统产业重要平台和抓手;又如,《关于破解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难的建议》的提案,切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进一步融合新老中山人的要求,是推动和美中山建设的具体体现。其次,关注民生的提案增多了。表明了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了解民意、反映民情,使提案更好地成为了反映和解决民生诉求的重要途径。比如《关于加大推进我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是目前我市乃至全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再次,经过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的提案增多了。经过广泛深入调研,相当部分提案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对策操作性比较强。比如《关于扶持东升镇打造国际级棒球产业链,推动中山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经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并专门召开研讨会,专家学者、有关领导都认为体育产业拉动中山经济潜力大,对扩大中山的知名度、美誉度有重要的影响,东升镇具特定优势和一定的基础,需要政府扶持的建议具体可行;又如《关于在我市开展“海洋文化十大地标”评选的建议》的提案,提案人经过充分的调研,市政协主要领导还亲自带队到阳江、广州进行实地考察,借鉴外地经验,是中山从江河时代迈向海洋时代的重要措施,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总之,经过提案委多管齐下,抓提案质量的举措,推动了提案质量稳步提升。
  (三)提案内容比较广泛。提案涉及面较宽,按内容划分,经济建设类37 件,科教文卫体类86件,城建环保类54件,交通运输类29件,政法类12件,社会保障类22件,农业农村类2件,其它15件,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委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平时调查研究情况,从不同方面提出了众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民主党派是提交提案的主力军。在整个提案当中,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了主动性和积极性,撰写提案安排早,调研充分,以党派名义提交提案45件,且质量相对比较高,经过专家和提案委投票,绝大部分重点提案都是由党派提交的,充分发挥了各民主党派的人才荟萃,联系面广等独特优势。 
  提案不足之处主要是有些方面的内容偏少,比如在涉及“三农”的提案,界别集体提案等。此外,少部分提案内容偏长,主要是理由分析过多,对策措施较为薄弱,这是今后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二、改革重点提案产生机制,真正把高质量提案遴选为重点提案
  提案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今年,市政协提案委在张建刚副主席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市政协办公室和各专会的支持配合下,对重点提案产生机制进行了改革。根据市政协主席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委对重点提案推选办法进行了改革,真正把高质量的提案遴选为重点提案,更好地发挥重点提案在协商民主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努力实现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对政协工作提出“帮大忙”、“ 大帮忙”的要求,通过提案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推进幸福和美中山建设。为此,提案委制定了《政协中山市委员会重点提案确定的暂行办法》。《条例》和《办法》明确提出了重点提案必须具备的条件,即提案须围绕中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提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提案反映问题准确,分析客观,建议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提案经办理落实,预期将产生较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重点提案推荐坚持质量优先,兼顾平衡,公平、公正、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推荐。在各专委会初推的基础上,引入专家评审机制,由省政协提案委有关领导和本市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各专委会推荐出的重点提案进行认真审阅,提出意见建议,提案委全体委员对推荐名单和专家意见进行讨论、审查,采取票决方式产生重点提案建议名单(专家组投票占40%权重,提案委委员投票占60%权重)报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提交主席会议审定。经主席会议审定《关于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等9件提案确定为2014年重点提案。引入专家评选机制,这一做法社会反响好,得到委员的充分肯定。
  三、下一步提案工作的重点
  下一步提案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围绕提案质量、协商民主下功夫、做文章。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引导委员撰写提案,准确选题,早调研、早动手,出精品,推进提案的提交常态化。
  (二)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在协商中办理,在办理中协商。推动提案承办单位与提案者在办前、办中、办后的协商,充分发挥委员在提案办理协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使提案办理办出实效;推动主办与会办单位协商,形成合力,使提案办理办出水平;加强提案委与市府办的协商沟通,使提案办理更加及时顺畅。
  (三)强化对提案办理单位的督查和考核。通过两委员一评价等方式促使考核落到实处,并与部门绩效挂钩,发挥好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与省政协、各地市政协的沟通。加强与省政协提案委联系,主动争取上级提案委的指导,学习各地政协提案工作先进经验,提升我市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在协商中办理 在办理中协商
——中山市政协近年来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情况
 
  市政协十一届常务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协商民主重要精神和“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推动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努力促进提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务交流,做好提案撰写指引。
  一是每年下半年,市政协提案委联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政务交流会,让不同界别的委员与相关职能部门围绕下一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沟通交流,一方面使委员充分了解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为政协委员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写好提案敞开政务大门,做到知情明政,有的放矢;另一方面把委员的真知灼见无缝速递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利工作的启发和开展。二是全会召开之前,市政协提案委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征集提案线索,形成数十条撰写提案指南供委员撰写提案参考,通过上述方式,引导委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言献策。
  二、认真落实市领导带头领办重点提案办理机制,彰显协商办理示范作用。
  按照《广东省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暂行规定》(粤办发[2012]17号)要求,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协主席每年各领办一件重点提案,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协副主席按照工作分工分别领办督办相关重点提案,领办督办领导亲自审定办理方案,共商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亲自到现场视察督办,与提案人面对面沟通协商,听取意见建议,提高提案办理成效,确保答复质量,彰显重点提案的引领作用。2012年提案办理过程中,副市长杨文龙率分管部门主要领导到市政协会议室与提案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场回应有关提案落实情况、办理思路等;在2013年提案交办会上,邀请办理工作开展较好的承办单位作经验交流,得到与会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推进协商办理,加大提案沟通督办力度。
  (一)开展“主题年”活动,强化政府、政协、委员和及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2011年起,我市提案办理工作先后开展了“质量年”、“落实年”、“沟通年”等活动,通过强化系列工作措施,达到巩固办理成效,全面提升提案办理水平,提高委员满意度的目的。在2013年“沟通年”活动中,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民主协商沟通工作,切实把协商沟通作为“了解提案人意图、寻求解决办法、提升工作成效”的有效途径。一是除落实一贯以来的“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机制以外,主办、独办提案超10件的单位,要确定本单位的重点提案,参照市重点提案办理的做法,书面答复前邀请市政协提案委、政协委员视察座谈、面商沟通,主要领导参加并汇报办理情况,其他单位参照落实;二是超10件的单位同时要求主办、会办单位之间加强沟通,共同研究办理方案,形成合力推动提案落实。三是承办单位与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情况、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沟通情况,要求各承办单位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沟通情况表》、《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沟通联系情况表》,在报送答复初审稿件时一并报送市府办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各承办单位按照“沟通年”主题要求,创新形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联系,文来文往逐渐减少,座谈面商稳步递增,视察调研大幅提升。2013年各承办部门与委员电话、信函沟通500多次,召开座谈会超过100场,邀请委员开展视察调研超50次。多个承办部门召开提案办理现场对话会,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汇报交流提案办理情况。市国土局、规划局、农业局、食药监局、外事侨务局等单位积极上门走访,主动邀请提案人到周边城市学习考察,到体现提案办理成效的现场实地视察,形成良性互动,增进理解信任,大大增强了协商沟通的效果。市教育局、民政局、发改局、文广新局等部门建立与委员常态性沟通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在重大教育决策出台前、重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时都主动邀请委员参加;市民政局建立与九三学社对口联系的工作机制,主动邀请委员参与本部门决策;市文广新局在重要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产业展会中主动邀请委员参与指导;市发改局在编制《中山市游艇产业发展规划》时,主动邀请委员协商,征求委员意见建议。通过常态性沟通机制,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政协与政府的日常沟通协商机制。在交办、承办、反馈以及提案立案等各环节,市政协与市政府密切沟通协商。市政协提案委坚持每季度向市府办了解工作进展,面商办理措施,及时提出对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以便由其向承办单位做好传达贯彻。
  (三)落实政府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商机制。主办单位主动与会办单位加强沟通联系,沟通情况在报送答复初稿时一并报送市府办。市政府定期召开承办单位分片交流会,为承办人员互通情况、互相启发提供平台;分片交流会同时邀请市政协有关领导及政协委员参加,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力促优秀提案的成果转化,推进协商民主的成效。
  配合一年一度的政协委员与市长协商座谈会,市政协把部分内容与座谈会主题相近、质量好的提案转化为座谈会发言,在更高层面上发挥提案的作用,同时,把一些重点提案纳入大调研、大视察的内容,如开展东部特大桥建设项目、翠亨新区、沙溪牛羊屠宰场、雨污分流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等视察调研活动,凸显协商民主成效。
  2014年,市政协将继续坚持不懈地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2013]19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坚持当前提案工作优良传统和好的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推动提案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加大提案办理的民主协商力度,着力在承办单位、提案人、提案委之间推动知情议政,做到沟通无缝对接,形成协商中办理,办理中协商的良性工作态势,把协商民主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深入、有序发展,从而达到推动提案督办落实工作,增强办理实效,切实促进解决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提案反映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的积极作用,不断推动提案工作取得新成效。
 
 
 
 
 
                                           
发:省政协办公厅,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中山各单位,各镇区政协工作室,驻中山的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
 
政协中山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20145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