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7项民主法制改革须年内完成
目前已完成4项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0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朱晖 实习生梁伟烽
本报讯 8月19日,我市召开民主法制社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通报了截至今年8月,我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进度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社工委主任邓小兵,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副市长谭培安,市政协副主席刘传沛,市委秘书长方维廷等出席会议。
据介绍,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共涉及27项任务,其中已有4项完成。其中,市法制局在完善依法治市建设机制方面,已经印发了《中山市建立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由市政府审批同意;市委统战部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方面,已于8月11日印发实施了《中山市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市委组织部在深入发展基层民主方面,已经在全市村居建立了党群联系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已经制定了《中山市检察机关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一体化的若干规定》、《中山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并在全市各镇区聘请了240名联络员,深入基层了解社区民意。
此外,还有2项任务需根据省最新要求完善,3项任务未按时完成,18项任务要求在下阶段加快推进。这些任务均须按时间节点最迟年底完成。
邓小兵指出,我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他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23项未完成的改革项目,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围绕市委确定的试点项目,及早谋划明年改革目标。
据介绍,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共涉及27项任务,其中已有4项完成。其中,市法制局在完善依法治市建设机制方面,已经印发了《中山市建立镇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由市政府审批同意;市委统战部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方面,已于8月11日印发实施了《中山市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市委组织部在深入发展基层民主方面,已经在全市村居建立了党群联系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已经制定了《中山市检察机关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一体化的若干规定》、《中山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并在全市各镇区聘请了240名联络员,深入基层了解社区民意。
此外,还有2项任务需根据省最新要求完善,3项任务未按时完成,18项任务要求在下阶段加快推进。这些任务均须按时间节点最迟年底完成。
邓小兵指出,我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他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23项未完成的改革项目,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围绕市委确定的试点项目,及早谋划明年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