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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七成财政支出用于民生

上半年我市11类民生支出累计98.8亿元,占财政支出7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1%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 林志强  
  本报讯 在昨日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中凡代表市政府作了《关于中山市2014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今年1-6月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5.4 亿元,同比增长11.4%,完成年度任务的50.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9.8亿元,同比增长18.5%,完成年度预算的51.6%。我市财政收支总量均居全省第6位。值得一提的是,上半年我市十一类民生支出累计98.8亿元,增长22.5%,占财政支出76.1%,同比增长4.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民生支出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确保公共支出直接惠及民生。
  今年以来,我市公共财政优先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停止安排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支出,落实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政策,修订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差旅费等管理办法,腾出更多财力用于重点支出和保障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保障教育持续均衡发展
  今年上半年,我市落实5亿元推动普通高中改革办学体制,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拨付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4109万元,惠及超过25万名学生;落实学前教育补助经费814万元;拨付中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教育补助、助学金、励志奖学金240万元,拨付扶助学补助312万元,帮助贫困学生实现求学梦;拨付5119万元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退费补助,惠及学生5万多人。
   ■支持各项社会保障提标扩面
  上半年,全市共发放低保资金1637万元,落实最低生活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最低生活保障发放标准由480元提高到533元,高于省低保最低标准线要求33元;拨付580万元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从今年起本市户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由每人每月600元提升至7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升至1150元,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元旦、春节期间,向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体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336万元,惠及人员比上年增加1000多人。
  ■促进医疗卫生保障逐步提高
  上半年,我市落实48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尤其是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市镇两级财政发放救助金超过60万元,全市共救助近200人次,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6457万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30元提高至35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6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I型糖尿病患者免费发放胰岛素;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试点经费以及各类计划生育补贴奖励经费1932万元。
  ■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
  上半年,我市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申请的收入条件从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556元调整至1714元,住房条件从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调整至15平方米;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镇共投入1.4亿元,基本建成1228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1.9%,共297户困难家庭受惠;筹集了500套公租房专供我市流动人员通过积分制申请,房源供应点覆盖全市24个镇区。
  ■加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
  上半年,我市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产业提升工程,安排480万元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提升文化软实力;落实237万元用于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农村文化工作等,积极支持文化资源向农村延伸;安排3800万元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和美术馆免费开放政策;安排369万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拨付466万元丰富市民节日广场文化活动和公益文化活动。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上半年,我市还落实448万元灾害救治预备资金和治理资金,增强应急救灾拨付抗灾能力;安排1亿元用于公安金盾二期和社会治安视频三期信息化工程建设,落实486万元创建场所"无三害"城市,强力推进全民治安工程,构建平安中山;拨付2250万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落实958万元加快市镇两级食品快检机构和水产品快速检测点建设,强化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能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