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名列全省第二获“7连优”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陈健儿 通讯员黄志强							 					
				
					
										  本报讯 9月12日,广东省公布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成绩,中山获评优秀等次。据悉,这是我市自2007年以来第7次在此项考核中获评优秀。
根据广东省环保厅近日下发的通报,2013年全省21个地级市及顺德区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珠海、中山、东莞、惠州被评为优秀,中山名列全省第二。
我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并以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与环境管理七大指标进行考核。针对不同区域,提出了差异化目标和任务要求,实施分区考核。考核结果将送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评价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实行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为契机,我市围绕环境管理、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等考核内容,建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水环境、实施空气清洁计划、推进总量减排,先后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等称号。
				
				
			根据广东省环保厅近日下发的通报,2013年全省21个地级市及顺德区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珠海、中山、东莞、惠州被评为优秀,中山名列全省第二。
我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并以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危险废物处置率与环境管理七大指标进行考核。针对不同区域,提出了差异化目标和任务要求,实施分区考核。考核结果将送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评价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实行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为契机,我市围绕环境管理、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等考核内容,建设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水环境、实施空气清洁计划、推进总量减排,先后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