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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代表履职为民办事为民代言

发布时间: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郭锦润  
  本报讯 昨日下午,中山代表团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和列席人员充分肯定了省人大常委会在完善立法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回应社会关切、督办议案建议、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一致赞同这个报告。在发言中,代表们结合报告精神和自身实际,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推动代表履职为民办事为民代言
  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以人为本、贴近民生,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下一步,中山将认真贯彻报告精神,切实抓好我市人大的各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专项改革。全面推进“争创法治广东建设示范市”和“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市”工作,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广东第一批有立法权的市。二是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创新人大依法监督工作机制,在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三是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山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专项工作报告,推进两院公正司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化品牌,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四是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行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推动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成为新常态。拓宽代表联系群众途径,全面开展群众评议人大代表工作,推动代表履职为民办事、为民代言。
  ■人大监督给力促使政府履职更高效
  近年来,市人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能、增强监督实效,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助力升温。特别是近三年关于加快105国道改造、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农村道路桥涵建设等三件“一号议案”,直击社会民生热点、重点、难点,有力促进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狠抓落实、高效推进。
  “市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不仅仅有力,而且非常给力。”省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表示,市人大的监督非常给力,我们在人大监督、政府受监督这个关系上,感觉到特别舒服、特别温暖。人大的批评监督让我们信服,推动工作的压力动力让我们感觉很温暖。这一点确实是很不容易。陈良贤强调,监督和被监督目标是一致的,要树立人大监督是对政府工作支持的意识,朝着共同的目标把事情做好。希望市人大进一步用好监督权,结合发展的实际,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第三方起草法案有利于良法善治
  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有特色、有亮点、有高度,对基层人大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比如,建立了委托第三方起草法案的工作机制,是很有创新意义的改革。
  王远明说,这一机制有效突破了过去政府立法难以避免的 “部门利益合法化”的问题。“以前有些法是由行政部门自己立的,立法过程中难免会把‘私活’塞进去,使部门利益通过法规的形式来体现,客观性、公正性值得商榷。”王远明说,所谓“良法善治”,法律立得好,才能发挥应有作用。同时,此举也有利于避免部门之间立法要求不一致的问题,增强立法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