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实施招商“旋风计划”
我市正式出台文件实现全市招商“一盘棋”,构建新型招商体系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09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黄启艳 通讯员徐旭珊
本报讯 记者5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正式出台。我市将从“全域中山”理念出发,实现全市招商“一盘棋”,在3-5年内,构建运行高效、模式创新、服务专业的新型招商体系,初步形成全球化招商引资工作网络,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提升中山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意见》,我市将出台全市统一、透明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镇区加快招商引资机制创新,破除资源约束,增强服务效能,形成统筹合力。我市将每年围绕1个招商主题实施专项“旋风计划”,力争在招引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项目、产业带优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上市融资项目、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等方面有明显突破。通过依托市级招商服务中心,将陆续出台创新招商引资和后续服务规范化指引,统筹指导各镇区建立健全招商、落地和后续服务“一条龙”服务体系。
为推动招商引资有实效,我市将实施“靶向招商”,通过划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的放矢。招商引资将重点面向深圳和港澳台地区开展高端产业招商活动,选择性承接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产业转移,积极对接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指向重点产业,着力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游艇产业等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引进服务外包、会议展览、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科技孵化、工业设计等2.5产业项目,鼓励引进有利于促进灯饰、红木、家电、游戏游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立重点招引企业名录,量身定做“打靶”方案,主动登门招商,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此外,还通过完善“产业链”招商、优化“平台招商”、鼓励“零地招商”、推行代理招商、加强环境招商等方式,发挥招商引资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
对落户的重点项目,我市将优先保障土地、能源、水电、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指标,并提供配套便利服务。其中,经认定的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基数执行。
根据《意见》,我市将出台全市统一、透明的扶持政策措施,引导镇区加快招商引资机制创新,破除资源约束,增强服务效能,形成统筹合力。我市将每年围绕1个招商主题实施专项“旋风计划”,力争在招引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高端项目、产业带优化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上市融资项目、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等方面有明显突破。通过依托市级招商服务中心,将陆续出台创新招商引资和后续服务规范化指引,统筹指导各镇区建立健全招商、落地和后续服务“一条龙”服务体系。
为推动招商引资有实效,我市将实施“靶向招商”,通过划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有的放矢。招商引资将重点面向深圳和港澳台地区开展高端产业招商活动,选择性承接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产业转移,积极对接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指向重点产业,着力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健康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游艇产业等新兴产业项目,加快引进服务外包、会议展览、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科技孵化、工业设计等2.5产业项目,鼓励引进有利于促进灯饰、红木、家电、游戏游艺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建立重点招引企业名录,量身定做“打靶”方案,主动登门招商,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此外,还通过完善“产业链”招商、优化“平台招商”、鼓励“零地招商”、推行代理招商、加强环境招商等方式,发挥招商引资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
对落户的重点项目,我市将优先保障土地、能源、水电、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指标,并提供配套便利服务。其中,经认定的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对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