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大监督工作经验首次录入中国法治蓝皮书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赵伟
本报讯 中山依法治市工作再传喜讯。昨日,记者从市依法治市办了解到,《中国法治蓝皮书(2015)》第一次从国家法治发展的高度,以法律、现实和实践等更高、更广、更深的层面,以《走出“边缘”地位的乡镇人大》为题,首次收录了我市镇人大监督工作经验。这是继《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首次收录《法治中山建设调研报告》之后,我市法治建设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3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举行了《中国法治蓝皮书(2015)》《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2014)》发布会。《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2014)》系首部集中反映地方法治发展进程和经验的蓝皮书,该书收录了《法治中山建设调研报告》,全面总结了中山市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和经验 (本报在3月4日以专版进行了全面的报道)。在此基础上,《中国法治蓝皮书(2015)》第一次从国家法治发展的高度,以法律、现实和实践等更高、更广、更深的层面,以《走出“边缘”地位的乡镇人大》为题,首次收录了镇级人大监督工作经验。
据市依法治市办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1日,《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将“镇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上级国家机关派驻镇的部门”确定为镇级人大监督的对象,将代表小组确定为代表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规范了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方式,强化了预算审查监督,推动了对政府职能部门及上级国家机关派驻镇的部门的年度民主测评工作。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评价说,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镇人大在法定的框架内,立足于基层人大的实际,为提高基层人大监督效果、发挥人大监督功能,进行了一系列尝试。中山市的实践表明,乡镇人大确实能够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很大作用。她说,《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是我国首部关于镇级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中山市各镇的人大监督工作尤其是闭会期间的监督工作自此有章可循,填补了镇级人大监督制度的若干空白。
3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京举行了《中国法治蓝皮书(2015)》《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2014)》发布会。《中国地方法治蓝皮书(2014)》系首部集中反映地方法治发展进程和经验的蓝皮书,该书收录了《法治中山建设调研报告》,全面总结了中山市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和经验 (本报在3月4日以专版进行了全面的报道)。在此基础上,《中国法治蓝皮书(2015)》第一次从国家法治发展的高度,以法律、现实和实践等更高、更广、更深的层面,以《走出“边缘”地位的乡镇人大》为题,首次收录了镇级人大监督工作经验。
据市依法治市办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1日,《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将“镇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上级国家机关派驻镇的部门”确定为镇级人大监督的对象,将代表小组确定为代表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规范了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方式,强化了预算审查监督,推动了对政府职能部门及上级国家机关派驻镇的部门的年度民主测评工作。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评价说,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各镇人大在法定的框架内,立足于基层人大的实际,为提高基层人大监督效果、发挥人大监督功能,进行了一系列尝试。中山市的实践表明,乡镇人大确实能够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很大作用。她说,《中山市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是我国首部关于镇级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它的出台标志着中山市各镇的人大监督工作尤其是闭会期间的监督工作自此有章可循,填补了镇级人大监督制度的若干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