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30日召开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21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林志强
本报讯 昨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7月30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表决通过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副主任冯煜荣、黄永林、黄国庆、徐小莉 、甘建仁等出席会议,副市长高瑞生作《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等。
黄国庆在作相关说明时说,今年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据此,我市将适时设立法制委员会。经与市委协调,现拟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连同预备会议,会期半天。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远明,副主任冯煜荣、黄永林、黄国庆、徐小莉 、甘建仁等出席会议,副市长高瑞生作《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等。
黄国庆在作相关说明时说,今年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据此,我市将适时设立法制委员会。经与市委协调,现拟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连同预备会议,会期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