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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超1000宗

拟处罚金超过2300万元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陈健儿 通讯员黄志强  

  本报讯 违反新环保法要付出沉重代价,有企业一犯再犯被一罚再罚,甚至面临超百万罚款。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新环保法实施至今,我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超过1000宗,建议处罚金额超过2300万元,创历史新高。
  近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对南头镇一家不锈钢洗手盆生产企业进行复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下继续生产。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再次对企业进行立案处理,若“按日计罚”,即从立案那天到复查那天,每天按3万元来处罚,30天下来就是90万元。
  原来,在这之前,该企业就因为未经环保验收即投产而被生态环境部勒令停产,并罚款3万元。结果企业以为交了罚款就没事,继续在未通过环保验收的情况下生产,没想到环保执法人员近日杀了个“回马枪”。厂方因为违法生产再次被捉个正着,这次可能面临巨额罚单。企业负责人解释说:“我知道手续不齐,每间厂如果等验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在这个过渡期,租了人家地方,搞环评不生产的话,我们企业就会有压力。”
  执法人员透露,这家企业虽然有对污水进行收集和转运处理,但因为没有按照要求编制环保应急预案,至今未能通过环保验收。也就是说,极端天气时,收集池的一些废水有可能会流出外环境,对水体造成污染。新环保法实施的“按日计罚”规定,成了生态环境部事后督查的一把“利剑”。因为这个规定,企业的违法成本有可能上升到几十万元甚至是上百万元。一家被立案后守法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就说:“现在所以我们格外小心,每天的水处理都做一些监督性的巡查、检查。”
  据统计,我市今年共查处26家违法企业,将9宗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交警方,目前已有4人被刑事拘留。同时实施了11宗“按日计罚”,对36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