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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住房保障准入门槛降低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2日   来源: 中山日报   
  本报讯 记者从市住保办了解到,从4月1日起,中山住房保障准入门槛再次降低。
  按新标准,申请人为本市户籍人员,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原来的1714元以下调整为1863元以下,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依然维持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住房套内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人均资产低于7万元且家庭资产总额低于28万元,同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也未享受过以下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等条件就可以申请政府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