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执法部门约谈“滴滴”
要求接入滴滴平台车辆从事客运须有相关资质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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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局网站获悉,继约谈“优步”后,互联网约车平台“滴滴”公司也被市交通执法部门约谈,要求其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全力保障乘客安全。 据悉,今年以来,市交通执法部门已多次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行动,查处了多起私家车利用网约车平台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其中包括多辆“滴滴”平台注册车辆。 市交通执法部门要求“滴滴”不但要合法合规经营,还要加强对司机的监管,包括接入平台前的资格审查,接入后的定期审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 市交通执法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从事出租客运需办理合法手续,平台接入车辆从事客运行为,必须具备客运经营资质,即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司机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交通执法部门欢迎“滴滴”平台为出租车提供互联网服务,鼓励支持交通运输行业与互联网企业融合发展,但坚决反对平台接入不具备营运资质的私家车从事客运经营。 据介绍,下阶段,市交通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包括网约车在内的非法营运行为监管力度,建立市镇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将24个镇区分为六片区,组成六个片区联合执法小组,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