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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通报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来源: 中山日报   
  据新华社电 广东省纪委30日对外通报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
  2009年至2015年期间,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周晴等5人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购物卡及消费卡,共折合人民币9.31万元。周晴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1年至2015年,黄群在担任南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收受礼金共计3.9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其财物共计53.9391万元。黄群被“双开”。
  2008年至2014年,李卫文在担任佛山市高明区建设局局长、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区政协专职常委期间,先后13次在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取他人礼金共计3.6万元。李卫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2年至2014年,揭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陈电锋多次收受礼金共计1.6万元。此外,陈电锋还对该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陈电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