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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企业”助高新区经济腾飞

发布时间: 2016年09月08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谭华健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六五”普法期间,火炬区始终把“法治保障”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和发力点,获评“2011-2015 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等8项国家级荣誉。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从今天起,本报推出“法治企业在火炬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除了在职工书屋摆放法律类书籍之外,我们还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知识,让员工更方便学法。”8月26日,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人事总务部陈秋玲告诉记者,针对企业员工年轻化,“法治企业”创建也更注重方法创新。
  2004年5月,舜宇光学(中山)有限公司落户火炬区,12 年来,在火炬区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公司发展迅速。与舜宇一样,明阳、通宇通讯、纬创、佳能等一大批知名企业正享受“法治阳光”,幸福成长。

  ■方法论:构建“1+2+5+N”专项工作负责制
  作为全市经济发展龙头的火炬区具有“企业多”“员工多”等特点,法治企业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在市委常委、火炬区党工委书记、翠亨新区党工委书记侯奕斌看来,平安建设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法治环境也是生产力。
  2011年,火炬区率先提出“科学发展,法治保障”的理念思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该区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建起“市委常委、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政法委书记-各单位一把手”纵向贯通,政法、党群、社团等横向协同的领导体系,构建了“1+2+5+N”专项工作负责制,以机关单位为主干,以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家庭为基础的广覆盖、多渠道、互促进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络,并出台一揽子规划制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以规范和保障。
  侯奕斌介绍,火炬区“六五”普法工作呈现出:坚持系统思维,“五到位”实现工作格局从“部门型”向“全域化”转变;坚持务实思维,“五分法”实现工作模式由 “粗放型”向“个性化”转变;坚持创新思维,“五载体”实现工作质效从“数量型”向“品牌化”转变的“坚持三个思维、实现三大转变”的特点。
  2015年,该区创造性地提出“一体两翼五细胞”的工作思路(即争创全国先进这个主体,丰满改革创新和共治善治这两个羽翼,激活法治机关、法治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和法治家庭五个细胞),开展法治机关、法治社区、法治企业、法治学校、法治家庭等“五个法治细胞”创建工作,推行“律师服务进社区、进企业”,驻点律师参与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调处成功率达100%,一些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成绩单:“六五”普法获8个国家级荣誉
  “法治企业”建设要处理好国家、企业、员工三者之间的关系。企业对国家要做到依法纳税、合法诚信经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有了法治环境作保障,火炬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骄人成绩:2015年末,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国地两税收入比2010年末分别增长71.74%、58.94%和92.91%。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中的综合实力排名从32名提升至25名,跻身全省第3位。今年1-7月,火炬区实现生产总值251.83亿元,同比增长9.8%。经济持续多年领跑全市、连续五年实现到省进京 “零上访”。该区运用“古钱币法”和“排列组合法”成功化解疑难积案的经验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领导肯定。
  “六五”普法期间,该区获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全国法治市(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8项国家级荣誉。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杨戈一连用了“三个好”来肯定火炬区法治建设,认为体现出全市排头兵、先行区的特色和气象,为中山争创法治广东建设示范市和中山建设全省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市贡献了实践和经验成果。杨戈认为,一是工作机制构建得好,通过组织保障、工作网络、制度建设、人才队伍、督导检查等措施,构建起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抓手载体创设得好,五个“法治细胞”创建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分类编印企业版、学校版等8本普法读本受到群众欢迎;三是经验成果提炼得好,及时将日常工作梳理、提炼,形成经验成果,多个经验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

律师点评
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唐国雄
  法治火炬区经过多年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法治企业是法治火炬区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欣喜看到,火炬区的法治企业建设也走得很靠前。经济法治是地区法治的应有之义。在这里,有类似中炬高新等一批上市公司,它们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与法治环境,也有火炬八大公司,管委会很早就为其配备了专门的法律顾问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实现日常事务的依法经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展望“七五”普法纲要,建议火炬区可以结合作为经济技术高新区独特优势,积极培育及引导高科技企业组建“企业专职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用“财政补贴”模式,用杠杆大力推动企业购买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或者为园区内的创业企业提供“孵化器普惠性法律服务”等等,积极培育作为国家级高新区企业“依法治理”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