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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市发展战略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05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王小明  
  近日,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山“七五”普法规划。这要求全市人民必须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全市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已经过去的中山“六五”普法取得了显著成效交。但也应该看到,在当前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各种矛盾层叠交织。同时,由于以往的法制宣传取得一定成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也进一步让群众增强了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在此情况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以下“三个突出”。
  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在宣传内容上及时更新,群众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增强法治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尽可能使宣传工作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在一起,紧紧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现身说法,加强对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方式和渠道的引导,在解决问题的法治实践中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
  突出宣传形式创新。坚持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和引领作用,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式方法创新和宣传手段、宣传载体的丰富,把法治元素融入人民群众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增强法治观念。尤其要借助新媒体等传播工具,实现信息的瞬间传递,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实效。
  突出重点人群。坚持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全民普法,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人群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健全完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对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引导,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并以村“两委”干部为重点,在农民工输出地和流入地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走进农村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