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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以求同 协以成事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12日    作者:同言  
   三月是“两会”时间,“两会”是参政议政舞台。
   不久前中共中央刚刚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引起国内外广泛热议。作为协商民主最高层次的实践形式,今年全国“两会”更加备受瞩目。从党和政府到人民群众,都希望在协商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在协商中架起密切联系的桥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常态、转型期、深水区的历史节点,从突破全局与局部的利益博弈,到破解发展与环保的“两难”问题,再到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多元诉求……改革发展面临一系列治理难题。坦诚对话,历来是集思广益的重要基础;中肯意见,始终是兴利除弊的有效武器。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需要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从协商中找智慧、找力量。
   商以求同,贵在广开言路、不断增进共识。协商是为了共同目标、共同事业献计献策,既需要问政者虚心纳谏、善以引导,也需要议政者胸怀大局、务实理性。特别要防止把协商推向偏执极端的倾向,避免没有原则的迁就、超出底线的争论、久拖不决的扯皮,真正通过有深度、负责任的协商增进了解、加深理解,在思想观点碰撞中找到良方。
   协以成事,旨在广聚众智、真正推动实践。协商不是清议,而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这就要求协商的视野不能囿于一隅,要多从长远着眼,多为全局考虑,使思考见解反映实情、符合实际;建议不能浮于表面,要下大气力深入调研、严谨论证,为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成果不能止于会场,要不断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对重要成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和民主监督,切实提升协商民主的实际成效。
   民主广开言路,协商可收众益。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伟大征程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一定能够以其独特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心和力量支撑。
    (摘自《中國統一戰線》2015年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