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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看德育效能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7日    作者:谢 永 芳  
  一直以来,中小学校提出的口号都是“德育为首、教学为主”,以彰显德育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学校日常实际管理中,对德育工作提得比较多,开展德育工作的声势比较浩大,可谓是轰轰烈烈,但是,德育工作的成效却经常不怎么令人满意,学生中不良现象屡屡出现,社会上对学校、对教育指责声不绝。在新的时期,一方面不能将学生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均归咎于学校教育,学生个体情况复杂,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学校教育如何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如何取得教育的主动权?这的确是学校应该思考的一个问题。要提高德育效能,全面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就必须从改革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入手,通过改革激活教育各要素,使教育资源达到最佳整合。
  一、当前中小学校德育面临的问题
  (一)激励机制不健全,队伍建设欠措施。班主任队伍是德育工作的生力军,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力量。但是一直以来,班主任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方面学校对于教师是否担任班主任有决定权,一旦教师担任了班主任,其岗位工资、绩效奖金等学校却不可能有太大的权限具体确定,因为教师总体收入待遇不高,班主任大约占一个学校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学校还要权衡非班主任的收入,因此还是有相当多的教师对班主任这一岗位失去兴趣,除非为了职称评定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规定。另一方面对于现任班主任,尽管绝大多数都是经过了师范专业训练,考取了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少班主任面对新形势和学生实际情况还是束手无策,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工作中既缺乏理论指导也缺乏实践经验,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欠缺。尽管2006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和《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各省也对应出台了班主任培训相关要求,但是文件层层下发,最后到达学校。缺乏教育行政部门强有力的贯彻措施,学校以现有的能力,对班主任培训工作仍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薄弱,人员不足现象严重。首先是学校内设机构中德育机构不健全,职责不专一,有的学校将负责德育的机构称为“德育处”,有的称为“政教处”,有的仍与教务部门合称“教导处”,名称不一,职责分工也不尽相同,如校园卫生、安全保卫、体育教学等工作,中学团委、学生会工作等,不同学校交错复杂,多数学校都归到德育这条线上。其次是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机构设置决定了人员配备情况,从校级领导的分工到中层干部,对德育工作不少是兼职,学校内设机构人手少、不专职,哪里需要往那调,工作缺乏稳定性,力量单薄,常规工作开展困难重重,更不用说如班主任培训、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等。机构不完善、人员不齐全、分工不明确导致工作体系不严谨,工作中信息搜集捕捉能力弱,信息反馈能力差,工作漏洞多。
  (三)科研力度不足,工作缺乏推进动力。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研究机构少、研究人员少是一个普遍现象,省一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中,有的设立了专职机构,但人员编制少,开展工作缺乏规划和前瞻性。在庞大的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队伍中,专职德育指导与研究人员少之又少。在基层学校,德育工作者欠缺理论指导和科研条件,加上事务性工作繁忙,校本科研难以开展。
  (四)育人合力难整合,社会对学校教育要求高。在学校内部,德育与教学分离现象严重,学校内设机构中,德育与教学部门井水不犯河水,学校分工德育线主要负责学生仪容仪表、打架斗殴、校园清洁卫生;教学线主要负责教师上课、备课本检查、考务安排等,学校事务性分工明确,深层次的问题缺乏人去思考。在学校外部,面对新形势,家庭结构、家长生活方式有很大变化,家长对于子女的教育方法、责任意识也有很大的变化,加上复杂的社会环境,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和学校教育三者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多年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养成的思维习惯给了学校压力的同时也给了家长“一切都是学校的责任”的暗示。妇联、共青团、社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责任未能通过合适的渠道体现出来,与学校教育的结合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工作的应付上,宣传多、行动少,虚的多、实的少。未成年人一旦出现问题,不分青红皂白,所有的矛头都对准学校,认为是学校教育不到位。学校要承受非常大的压力。
  二、以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提高德育效能
  (一)更新观念,统揽全局。我国在1985年开始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各地掀起了一轮轮教育改革热潮,改革成效很大。其中呼声最高的口号就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几十年过去了,围绕推进素质教育,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出现了许多好的做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最近几年,有关实施素质教育的呼声又重新响起,对现阶段教育脱离实际、脱离学生全面“素质”培养的批评声日盛,反映出改革许多年来,不少地方的学校依然停留在“应试”指挥棒下,办教育的观念未能与时俱进,教育实际工作中尤其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忽视甚至藐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一切为了升学率,教育中多数学生难以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条块分割,办教育者目光短浅,只看到眼前利益,缺乏全局观念。素质教育的概念是针对“应试教育”提出来的,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挖掘和发展学生的创造能力,宗旨是提高全民素质。提高全民素质是一项繁杂浩大的工程,是促进社会持续向前发展的不懈动力,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学生的发展更需要从小抓起、从教育的各个学段做起。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应该认识到教育理念、教育规划在发展教育中的重要性,从经济社会全局发展的高度去谋划本辖区教育的未来;作为基础教育一线工作者,要认识肩上担子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从思想上保持一个起码的认识水平,努力去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开辟适合学生教育的新途径,探索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新路子。
  (二)选好校长,依法治校。校长是学校发展的引路人,校长的管理理念、发展思路决定了学校的发展状况。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学生德育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学生一辈子的发展。在当前,许多小学的德育工作被忽视了,不少人认为小学生听话得很,无所谓德育不德育,只要教师上好课,家长对学生分数满意就行,除了上级指派的活动和一些重大节日开开广播宣传一番,针对性的德育活动极少开展;在初中,校长“政绩”大过天,学生从早到晚除了上课还是上课,寒暑假等节假日也不例外,学生体育运动、开展科技人文活动的时间少之又少,师生身心疲惫,而校长“政绩”主要还是指升学率。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各地尝试过诸如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党支部监督协调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制前提下的校长负责制等学校管理模式,但无论哪种管理模式,学校的发展校长还是起主要作用的。现在一些办学单位将学校当作个体企业去经营,缺乏工作思路、缺乏工作程序,以图利为主要目的。在当前,应该进一步完善校长选拔培养机制,以党支部监督协调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主要模式,完善学校教育工会,明确教职员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让学校管理回归理性。
  (三)全员德育,健全制度。全员德育,人人育人,这句话是老生常谈,但在实际工作中效果不大,原因是人人有责任,责任就小了,就演化成没有责任了,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做好下面几点:
  一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过去,一谈到人事制度改革,就仅仅停留在校长对教师员工的聘任权问题上,现实工作中绝大部分教师之所以能成为教师,在学历、资格上都不成问题,否则就进不了教师队伍。因此人事制度改革不能纠缠于这点上,而要将重点放在校内岗位的合理设置、薪酬确定、人员上岗程序和岗位管理考核等方面。目前如年级主任、班主任队伍在学校德育管理工作中的定位问题和他们的岗位津贴问题,如果按照国家八十年代的标准,显然是太低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这方面的政策几十年一成不变,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又没有明确的操作指引,学校改革于法无据,也是一个大问题。教师责任不明确,或者责权利不对等,要有良好的工作成效是比较难的。现在要建立的是学校与年级、年级与班主任、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之间的管理聘任、合作协调关系,要将其制度化,明确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权责与利的关系。
  二是完善运行竞争机制。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学科组和年级组教师与教师之间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如何协调配合是教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也是学校全员德育、全员育人形成育人合力的重要措施。在工作中应该将分工与团结协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度的制订注重激励的同时更应鼓励教师群体团队作用的发挥,抑制恶性竞争和内耗。
  (四)以人为本,科学务实。首先要以教师为本。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是学校功能得以正常发挥的关键,没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就不可能造就一批合格的学生群体。管理需要制度,但是更需要人文关怀,学校关爱教师,教师才能关爱学生。其次要以学生为本。学生是学校的工作主体,是学校价值的衡器,学校要在适合学生这一主体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为学生的发展做好一切工作,进一步明确学生培养目标是多维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同等重要,不能将学生文化知识的学习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割裂开来。学生处于身心活跃的青少年时期,活泼好奇、有憧憬有理想,学校应该设计一系列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让学生去感受去体验,让学生在体验中发展在体验中成长。
 
(作者系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