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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为抓手 提升中山城市区域地位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0日   来源: 民盟中山市委员会   

中国人居环境奖是建设部于2000年设立的全国人居环境建设领域最高荣誉奖项,该奖项要求高、指标全、金量极高,被誉为中国城市人居环境评价的“奥斯卡奖”,获奖难度相当大。2001~2017年17年间,全国只有43个城市获得该奖,平均每年2.5个,目前广东省内只有深圳一座城市获此殊荣。

民盟中山市委员会认为,依托我市良好的宜居环境基础,以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为抓手,进一步优化中山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既是把中山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宜居宜业环境高地的需要,落实中央城乡工作会议精神、办好民生实事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增强中山发展后劲的需要,也是提升中山城市竞争力和区域地位、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中重要一极的重要途径。

一、国内获奖城市的经验

首先是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有100多年煤炭开采史的江苏省徐州市曾被列入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之一,生态之殇在徐州发展史上留下了难以抹去的城市之痛。徐州市对照人居环境奖的要求,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和塌陷地治理工程,2014森林覆盖率达到江苏省第一,2015年空气质量获江苏省冠军,2016年徐州市以总分第一的成绩名列当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综合奖首位。

其次是经济增长成效显著。良好的自然与居住环境、便利化的政策吸引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落户徐州,新兴经济驶上快车道,徐州主要经济指标连续9年高于江苏和全国平均水平。安徽省六安市在申报过程中,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加100多亿,其中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居民服务业投资年增长率更是高达117%,全市经济增长也提高了0.7个百分点。

再次是人才不断流入。有了中国人居环境奖这块金字招牌,再推出与之配套的户籍制度改革,对人才的虹吸效应开始显现,各类人才不断流入。如徐州市在2015-2017三年间新吸纳各类人才7万多人,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二、我市存在的差距

中国人居环境奖共设6大类一级指标、24项二级指标和65项三级指标。中山在居住环境、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经济发展、资源节约等方面都已经有了非常好的基础,只是在居住环境、社会和谐、公共安全和资源节约中的部分二、三级指标,离申报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住房和社区指标仍需提升。主要表现在“三旧”改造整体推进速度缓慢,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亟待全面铺开。中山很多“三旧”改造项目推进缓慢,城区现有老旧小区大部分因规划建设年代早,建设标准相对较低,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线老化、设备年久失修、道路破损、楼体饰面脱落等诸多问题。

(二)市政基础设施指标需要加强。主要表现在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有待提高。我市镇区污水设施投资建设成本高、污水收集效果差,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直排,严重污染农村生活环境。全市垃圾产生量增长较快,不同类型垃圾无害化、资源化收运处理工作薄弱。

(三)外来人口市民化政策还需完善。主要表现在基层共治参与度不高,精神认同存在鸿沟。基层共治存在重宣教发动,轻内需驱动,外来人口的参与意愿和参与层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共建共治共享的项目化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强化,新中山人在工作、生活中的归属感、认同感有待提高。

(四)城市设计需要加强。目前城市设计的法定性、系统性、规范性不足。城市建筑风格缺乏特色和连贯性,求新求快,忽视历史文化保护,破坏城市记忆和历史古迹;单体建筑与周边整体环境不协调,绿地公园和公共设施缺乏、功能不全,在镇区尤为突出。

(五)公共安全方面需要拾遗补缺。尚未建立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清晰有效的档案管理,使城市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尚未处于受控状态,不利于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六)资源节约需要大力加强。尚未创建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国家节水型城市是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省政府要求我市2019年必须完成的任务。另外我市的绿色建筑推广比例不足,应用可再生能源需要加强。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创建运行机制。建议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中国人居环境奖”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推进日常创建工作;各镇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推动辖区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二是综合统筹联动,全面推动创建实施。把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与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政府出台引导政策,鼓励国际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建议市政府集中资金,对重大创建项目进行重点投入,并由相关市领导联系督办。

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开展深化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动员,让市民了解创建、支持创建、主动参与创建。开辟创建专栏,听取市民建议,跟踪报道创建动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各部门、各镇区也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创建工作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阶段性大事,形成全民参与创建的氛围。

(二)推进城市更新,优化城市居住环境。

一是加快三旧改造。发挥新设立的城市更新局作用,加大三旧改造统筹力度,形成审批高效、统筹有力的管理格局,为三旧改造项目设立审批“绿色通道”。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如通过税收减免、行政性收费减免、土地出让金返拨、专项基金支持等,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改造项目。

二是整治老旧小区。对老旧小区建筑结构进行加固,对外立面进行翻新,注重增加小区配套设施特别是老年人设施。引入“智慧社区”理念,通过提供更多的社区服务,实现物管收入多元化,保障小区维护的可持续性,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三)提升垃圾污水处理水平,加快美丽城乡建设。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垃圾清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城镇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针对每一类生活垃圾设置相应的收运处理系统,完善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投入,加快三大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扩容改建进度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率。

二是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垃圾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资金投入,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提供支撑。开展开展宣传,指导督促各镇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基本建立起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全面展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三是完善污水管网,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完善全市配套管网建设,改变“重厂轻网”景象,加大对镇区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建设的投资,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对污水处理厂老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污水回用率。加快建设尾水再生利用系统,大力提升我市污水再生利用率。

四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对于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将生活污水纳入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对于经济欠发达、布局分散、以种养业为主的村庄,重点整治厕所卫生设施,全面完成三级化粪池改造,鼓励建设分散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四)加强城市设计,塑造城市风貌。

一是编制城市设计,彰显历史文化特色。推动我市城市设计长、短期规划性文件的编制,将我市未来五年重点开发建设地区、更新改造区域作为城市设计重点地区,明确工作目标、设计要求、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增加城市特色资源价值评估,将城市特色规划编入城市总体规划。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公众参与。通过GIS系统对接、建设“数字城市”、三维城市数据系统等新技术支撑,综合提升城市空间综合分析能力,为精品规划、科学管理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加大城市设计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共同推进城市设计。

(五)巩固节能环保优势,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一是加快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按市政府近期印发的《中山市建设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加快完成城市节水规划、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节水资金投入、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自备水管理、节水“三同时”管理、用水价格管理等七项基础管理指标,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

二是大力推动使用再生能源。制定我市使用可再生能源推进方案,加大力度引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制定研发奖励措施。积极为可再生能源服务及产品开拓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

三是促进城市资源集约共享。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口结构、适当提高人口密度。加大力度引进、创办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防止炒房造成“空城”现象。继续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成珠江东西岸枢纽城市,增加过境和逗留旅客数量。以教育、交通、旅游、住房资源及城市服务提升城市人气,力争城市人口密度≥10000人/平方公里,实现城市资源共享和消费集约。

四是提升绿色建筑比重。在保持全市新墙材使用率99%的基础上,采用绿色信贷、政府贴息等办法,鼓励施工单位及家庭使用绿色建材,实现绿色建材使用比例≥30%的指标。加强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管理,提升新建建筑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重,争取达到≥20%的指标。

(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民生福祉。

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有所养。制定老龄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为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预留空间资源,优先保障养老设施用地需求。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加大保障房建设,实现住有所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的建设,制定和实施廉租房发展规划,优先供应建设廉租房的用地,保证廉租房建设资金,通过扩建、收购、回购等途径增加房源,建立和完善一批标准适中、区位合理、管理科学的廉租房。建设人才公寓、打工楼等短期廉租房,解决新就业大学生和在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七)推动外来人口市民化,共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建立外来人口市民化融合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建设“2+8+N”模式高标准广覆盖,构建起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外来人员等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新型基层协商平台。继续推广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制度,在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聘任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为村(居)委会特别委员。积极推选优秀外来人员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和政协委员,畅通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继续完善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在实施入户入读公办学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公共服务范围,将公租房住房保障、参保医疗保险等纳入公共服务范围。构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关注流动儿童家庭教育、业余文化生活和健康成长。加强异地商会互助组织建设,鼓励中山异地商会以乡情为纽带,发挥乡贤引领作用,在40家异地商会成立“新中山人服务中心”。促进新老中山人融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言人张舒广,系民盟中山市委会委员,中山市广教教育培训中心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