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转“访”为“诉”
我市形成法律手段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机制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7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梁东麒 余兆宇
本报讯 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是我市推行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心之一,而矛盾纠纷转“访”为“诉”,用法律手段解决基层矛盾,更是我市解决基层纠纷的重要“法宝”。昨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伟发,省政协社法委主任罗东凯专门率组调研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市领导丘树宏、邓小兵、杨文龙、张建刚参加调研及座谈。
据介绍,近两年我市重点探索了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推动社会走向法治的路径。在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探索中,我市创新探索了鼓励群众主动起诉,把矛盾纠纷转“访”为“诉”;把问题纳入法治框架解决,分类分流处理;指导镇区推行行政“处理-复议-诉讼”三步走模式,顺利解决信访、农村股份权益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仅2013年,各镇区就依法规范处理农村股份制案件400多件,初步建立起用法律手段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机制。
在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市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也在同步进行。全市规范性文件均设立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备案、统一发布”制度,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市政府还引入以政务微博助推政务公开,上线了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 中山发布”和“中山市政务微博发布厅”,全市各镇区、市属部门均已开通微博。
调研组一行对我市依法治市创新使用的众多“法宝”给予高度评价。梁伟发表示,中山在依法治市方面经验值得推广,要求中山在即将举行的“加大依法治市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专题调研专场协商会上书面介绍依法治市举措,扩大伟人故里法治中山的影响力。
据介绍,近两年我市重点探索了依法化解基层矛盾,推动社会走向法治的路径。在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探索中,我市创新探索了鼓励群众主动起诉,把矛盾纠纷转“访”为“诉”;把问题纳入法治框架解决,分类分流处理;指导镇区推行行政“处理-复议-诉讼”三步走模式,顺利解决信访、农村股份权益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仅2013年,各镇区就依法规范处理农村股份制案件400多件,初步建立起用法律手段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机制。
在推进依法治市过程中,市政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也在同步进行。全市规范性文件均设立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备案、统一发布”制度,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市政府还引入以政务微博助推政务公开,上线了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 中山发布”和“中山市政务微博发布厅”,全市各镇区、市属部门均已开通微博。
调研组一行对我市依法治市创新使用的众多“法宝”给予高度评价。梁伟发表示,中山在依法治市方面经验值得推广,要求中山在即将举行的“加大依法治市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专题调研专场协商会上书面介绍依法治市举措,扩大伟人故里法治中山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