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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致信主席:湿地保护提案办理见成效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25日    
【编者按】省政协常委、华南师范大学地理科学院院长徐颂军在2010年提出了关于建立湿地保护补偿机制提案,被确定为当年省政协重点提案,在黄龙云主席亲自督办及深入调研的过程中,主办单位省林业局积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想方设法,认真落实提案的合理建议,取得了较好办理成效。今年,提案委对此提案的落实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的检查视察活动。日前,他致信黄龙云主席,以表谢忱。黄主席在来信上作了批示:“这是一件重点提案办理较实且初见成效的案例,突出之处是在省、市之间的互动、互补,建议提案委予以总结并专门刊发予以推广。”现将此信摘登如下:

尊敬的主席:
您好!
  我很高兴在常委会上见到您并得到您的教导。2010年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指出要积极改善我省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我的湿地保护提案在您的督办下,从实地调研,组织讨论,到确立广东6大重点湿地试点补偿机制,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和实质性的效果。在湿地保护提案督办一年后,省政协已于2011年7月13-15日组织了第1视察团到珠海、阳江开展“我省湿地保护情况”的视察活动,以视察形式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我省湿地保护成效和几大重点湿地的补偿工作进行检查与总结。在此谨向主席以及各参与单位和组织为广东湿地保护建设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致敬和感谢。
  本次常委会上我有幸与您见面并汇报了2011年我与刘凌委员提交的《关于落实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工资差额问题的提案》的办理情况。在您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影响下,该提案很快受到省林局和珠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及时给予很好的解决,珠海市政府承诺:珠海淇澳湿地保护区管理人员工资差额由珠海市财政补齐。同时,历史遗留的人员经费差额,珠海市将在市财政历年拨付的种植管护等经费结余款中解决。
  解决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提高保护区工作人员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热情和对保护区的归属感,相信会对珠海淇澳红树林湿地的保护工作产生深远而有益的影响,必将有力地推进该地红树林湿地的建设,为我省湿地自然保护建设这一任重而道远的民生大计保驾护航。
  主席曾指出湿地保护工作,是个多学科多技术的课题,要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且必须要有相当的财政投入,因为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在我省未来的发展中,湿地必然会发挥它强大的生态效益,为广东经济再添亮点。近年来,省政协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工作,抓落实,促成效,成绩显著,有目共睹。在此谨祝主席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徐颂军敬上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