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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驾照考试按科目分段收费

学员可选择由驾校代缴或自己约考成功后按科目分段缴费
发布时间: 2015年07月14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江泽丰通讯员刘洪希  

  本报讯 7月13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向媒体通报称,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部署,今年9月1日起,我市驾驶证考试费用将按科目分段收费。届时,驾考学员可选择由驾校代缴,也可自己约考成功后按科目分段交纳考试费用。
  据了解,目前,驾考学员的考试费用基本上都是由驾校一次性收取后代交,同时由驾校代为约考,而学员现行一次性交纳的数千元的学费中,主要包括培训、练车、油费及各科目的考试费用。
  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的要求,今年9月1日起,我市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原来一次性收取调整为按考试科目分段收取。即公安交警部门不再一次性收齐考试申请人全部科目的考试费(按规定进行科目一考试的除外),而是在考试申请人预约考试成功后、考试开始前按科目分别收取科目考试费(或补考费)。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中队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只针对费用收取方式,而收费标准依然不变。具体收费标准为:汽车类(含三轮车、低速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130元,科目三每人280元;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用标准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违法记分满12分后进行部分科目补考的,按对应科目的驾驶许可考试费标准的80%收费;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收费标准同为汽车类480元,摩托车类225元。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后,其香港驾驶证增加准驾车型而要求在内地免试增驾的,按汽车类每人240元、摩托车类每人112.5元收费。
  据悉,驾考学员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当场免费给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要重新预约考试,重新预约考试科目收费标准按该科目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按照所申请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对应科目收费标准收费。
  该负责人表示,实行分段收取考试费,主要目的在于规范考试收费,增加透明度,维护考试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乱收考试费用问题,但驾考学员仍可选择由驾校代缴,也可自己约考成功后按科目分段交纳考试费用,但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为下一步驾考的全面改革,比如异地驾考、自主约考等改革做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