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代表支持方案二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0日 来源:
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黄启艳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发展和改革局就实施中山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举行听证会,按照公布的两种方案,我市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三级阶梯价格,气价按1:1.2:1.4的比价设定,超过基本用气需求的部分,用气越多,气价越高。两套方案基础气价将比现行每立方米3.85元的气价微降。从听证会现场代表的发言情况看,代表们对希望用气价格能够在惠民生和维持燃气企业经营方面寻找平衡点,绝大多数代表支持方案二。
■月均用气量<25 立方米用户占近9成
据了解,我市管道燃气从2008年7月置换天然气以来,管道天然气设施总投资约7.77亿元,累计建成市政燃气管网总长1488公里。目前各镇区基本上都可以接通和使用管道天然气,2014年,全市终端销售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总量2.17亿立方米,管道燃气用户总数为18.26万户。
根据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成本的监审报告》,管道燃气不含税平均销气成本为3.84元/立方米,税后平均销售成本约为 4.34元/立方米。截至2014年底,全市管道天然气实际居民用气户为16.98万户,每户月平均用气量为13.91立方米,其中在25立方米以下的居民用气户为15.11万户,占居民用户数89.68%、25-35方的居民用气户为1.17万户,占6.47%,35方以上为0.7万户,占3.85%。现行管道燃气的终端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临时价格为3.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限价为5.38元/立方米。
根据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总量不增收的原则,方案一第一阶梯用气量(基础用气量)为每户家庭年生活用气300立方米(含本数)以下,即月均25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为300至420立方米(含本数);第三阶梯为超过420立方米部分,月均用气量以此类推。第一、二、三阶梯气价依次为每立方米3.80元、4.56元、5.32元。
方案二第一阶梯用气量为每户年生活用气420立方米(含本数)以下;第二阶梯为420至600立方米 (含本数);第三阶梯为超过600立方米部分。气价依次为每立方米3.83元、4.60元、5.36元。
■企业代表抱怨成本高,消费者代表关心用气安全
听证会上,专家代表、来自省燃气协会的杨世雏表示,站场的使用要求能达到50年,从项目规划、站场建设到安全营运和维护,需要不断的投入。燃气管道的覆盖、气源获取、储备和输送方面的投入都不是一次性的,燃气的安全使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还需要企业在安全应急方面有相应的投入,所以燃气价格调整即既要考虑民生,也要考虑企业的投入,同时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监督。他建议第一阶梯用量为年用气量240立方米较合理。
港华燃气代表吉海芸表示,现行天然气价格于2008年制定,7年来未做过调整。目前用气成本和居民气价已经严重倒挂,这对企业是不公平的。随着管网的维护成本逐年上升,加上需要保障公司10多万居民用户的用气安全、免费更换表和应急用气等,企业每年在安全方面的投入已经成为企业的巨大负担。她希望第一档气价维持不变,同时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上游价格与居民气价联动,上游超过3%时,居民气价做相应调整,并不用再举行听证会。
另一位企业代表来自中山公用的龙雅娜表示,镇区用户分散,公司运营成本比监审成本更高,成本的消化压力更大。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必需的,但长期这种成本压力,不利于燃气企业健康发展,进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她希望第一档气价不做调整。
与会的代表大多支持方案二,多位消费者代表认为应考虑企业在维护管网方面的成本,用气安全最重要。消费者代表蒲恒勇的观点反映了多位代表的意见,两个方案对普通居民的支出没有太大影响,个人更关心安全用气问题。
据了解,市发改局将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定价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