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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工业园区升级改造 探索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7日    作者:农工党中山市委会  

当前,中山进入滚石上山的关键期,尤其是面临土地碎片之困、产业升级之困、交通瓶颈之困、队伍建设之困,直接影响了GDP增速。为此,市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以大格局谋划大发展、大平台引育大产业、大交通构建大枢纽,坚决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破解土地碎片和产业升级难题,核心在于加快推进低效、低端、低质的工业园区提质增效,盘活存量土地,拓展发展空间。我市要以工业园区改造优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尽快探索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一、存在问题

据初步统计,我市现有工业用地30.88万亩,占全市已开发建设用地的29.1%。其中纳入省“三旧”改造数据库的低效厂房为5.4万亩,还有12.42万亩旧厂房不符合土规、未能纳入“三旧”改造范围。工业用地“三规”不符、土地权属混乱、布局碎片化、产出贡献低、公共配套不足、散乱污严重等问题突出。

(一)土地利用粗放,效率较低。已批的工业用地中容积率在1.5以下的占63.8%,容积率在3.5以上仅占0.6%,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偏低、改造提升的潜力巨大。

(二)产权关系复杂,以企业和个人为主。已出让给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的工业用地面积22.77万亩,占比73.7%;权属村(社区)集体使用的面积5.32万亩,占比17.23%;权属市镇属企业使用的面积2.79万亩,占比9.04%。

(三)布局线性化、碎片化,整合开发难度大。全市工业用地主要在国道、省道两旁延伸,呈带状分布。据各镇区上报的数据统计,目前全市占地面积30亩以上意向改造的连片低效厂房79宗,面积约7327亩,仅占全市工业用地的2.37%,碎片化分布在小榄、南头、火炬区、大涌、黄圃、古镇等12个镇区,影响了土地的整体开发利用。

(四)土地“三规”不符凸显,改造报建困难。全市符合土规的工业用地18.38万亩,占比仅59.5%,近四成工业用地土规不符。在减量规划的大背景下,极大地影响存量低效土地的再开发。

二、对策建议

(一)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统筹园区改造工作。低效厂房改造提升牵涉面广、综合性强、统筹协调难度大。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低效厂房升级改造工作专责领导小组(下设土地空间规划、园区改造项目招商、政策审批、综合协调等专业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市、镇、村三级联动,部门协同配合,改革创新、精准施策,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决策、有效管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按“先决策,后手续”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审批前“区域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由“政府统一打包买单”。落实“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信任审批制度,多部门集中审批,落实“限期审批”“否定报备”刚性要求,重构村改项目行政审批体系“一竿子到底”,实现“项目供地之日,即所有手续完备之时”,降低企业投资和时间成本。

(三)坚持规划先行,创新改造模式。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园区发展定位,以编制新一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为契机,市镇联动加强顶层设计,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低效厂房改造整治提升规划。组织开展低效厂房环保、安全生产、产业等综合评价,将低效厂房(园区)整治提升区域分类划定为改造提升园、承接转移园、限期搬迁园、复垦复绿区、收储发展区等,“一园一策”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和改造计划。统筹衔接旧城镇、旧村庄和旧厂房改造规划,创新综合改造开发模式,完善配套公共设施,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四)打破常规,加大处置力度。土地“三规”不符是制约低效厂房升级改造的首要因素。针对现有低效厂房土地产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现状,建议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打破现有政策限制,盘活利用存量低效土地资源。创新土地集约利用管理机制,采用政府实施、自主实施、引入前期投资人等多种模式,推进低效厂房土地前期整理。通过市级统筹调配新增用地规模、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区内部过渡性调剂用地规模、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方式,保障优质改造项目土地规模。参照“三旧”改造项目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加大土地复垦扶持力度,促进土地整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方案,推动连片改造。为改变土地利用碎片化的发展形态,建议强化政府主导,开展低效厂房连片升级改造试点示范。结合“1+3+3+N”工作部署,在全市选择5个面积不小于300亩的试点片区,由市政府统筹主导编制规划,镇级主导改造方案,统筹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二次开发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对完成土地整理及供地手续后对项目改造实施主体扶持10万元/亩;单一改造主体归宗改造项目在完善用地手续、税费征收等方面视同政府土地收储),高标准建设产业空间,打造一批公共服务优化完善、单位面积效益倍增、主导产业集聚发展、竞争能力显著提升的特色产业园区。

(六)凝聚动力,加大财政支持。为降低改造成本、提高积极性,建议参照顺德做法,设立低效厂房升级改造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镇区配套资金扶持),专用于低效厂房改造项目土地整理、拆迁补偿、改造项目奖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发挥国有资金引导作用,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要加大改造项目产业招商引资扶持,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七)完善机制,激励创新担当。建立低效厂房升级改造工作督查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低效厂房改造项目土地整理、报建审批、产业招商、综合协调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纪委监委、组织、审计部门要支持、指导建立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研究制定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尽职免责的保障措施,有效保护担当有为的干部,鼓励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先试。创新正向激励机制,在财政资源、人员编制上对低效厂房升级改造予以倾斜,推动全市干部队伍提振敢想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精气神,营造凝心聚力的工作氛围。


(发言人黎雪林,系农工党中山市委会委员;三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